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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2 / 2)

林欢颜带着曲延斌吴昊两个住金门,有两层考虑。

第一个考虑,当然还是进一步收两个人的心。虽然这几个月以来,无论是自己对曲延斌几人的观察,还是从不同渠道听来的这几个人的过往,都让欢颜相信,他们是她需要的人。

但她还是想要抓住一切机会,进一步夯实自己在他们心中“老大”的位置。

欢颜需要一些象曲延斌吴昊他们这样的人,不只是这次魔都之行需要,她以后的事业征途中,同样需要。

因为,她要做大做强,从现在开始,正式打开她的事业版图。而她的版图里现在缺少两种人,一种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比如经营方面、管理方面、酒店运营方面等等,也就是后世的“职业经理人”。

另一种,就是要以为她的事业保驾护航的力量,只属于她、只忠诚于她、只为保护她的企业而存在的力量。

如果现在是二零二零年,欢颜可以不必这样花费心思地培养这部分力量,而现在,是九十年代初。

这个时候市场经济刚刚启航,社会规则并不象后世那样完善,甚至可以说这是个群雄并起、草莽争霸的时代,各路英雄枭雄甚至是狗熊都想要打拼出一片天下,不同的人用的手段也各不相同,有一些是上不得台面的。

所以,在这个时代里,没有一些“实力”握在手上是难以立足的,更难以在经济大潮中冲出一条血路。

而林欢颜有什么呢?

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女学生,看上去清纯娇小甚至还偏柔弱;父母都是普通人,二婶家有那么一些势力,但她完全借不上。

才不过是办了个小企业,代理了个袜子品牌,就引来他人窥视,如果不是肖月的病恰逢其会,她该如何度过那一关?

以后呢?

服装小百批发市场,是各地商贩的聚集之地,相比于之前只接触各地代理商,那个地界更是鱼龙混杂。

淮河街的快餐店,如果再加上宾馆,那也是一个要接待各路人马、招待各色人等的地方。遇到几个泼皮无赖吃了住了不付钱,赔点钱倒是小事,可开门做生意的,这点小事都处理不了,以后的还要不要经营下去了?

玫瑰酒店,欢颜想要把它改成综合娱乐城,那更是个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虽然欢颜已经把最有可能藏污纳垢引发冲突的“洗浴按摩”这部分给去掉了,但想想看宏达酒楼里那些财大气粗的客人,光是一个郑公子就因为争着送花篮和别人杠了多少回了,其他客人间的言语冲突哪天不发生几回?要不是有董局的名声镇着,怕也早就焦头烂额了吧。

除了以上这三项,她还有连锁超市、楼盘开发、快递等等事业想要开拓,而没有任何保护力量的她,怕是才一冒头就会成为一些别有居心的人眼中的一块肥肉。

到那时,她又拿什么来保护自己?只怕还没壮大,就被别人一口吞了!

所以,在没有成为被政府重视、让宵小不敢窥视的“知名企业家”之前,林欢颜要有自己的,能够去抵挡一些下作手段的人手。

她现在就像一只雏鹰,在羽翼未丰之前,身边要有几只虎豹,去挡抵那些豺狗与饿狼,直至,她能够大鹏展翅九万里,拔一羽而能安天下!

曲延斌吴昊这几个人,就是她目前看好的虎豹,她帮他们打开眼界,让他们变得更强;更要让他们对自己更忠心,死心踏地担当守护者的职责。

所以,她带他们来上海,带他们住进她前世住过的最好的一家酒店。

金门饭店,是她前一世代表公司参加地产行业会议时入住过的。

那一次本该是董事长亲自来,恰巧与董事长另一个重要行程撞了车,才派了她代表公司参会。

原本以她的职务,是当不得这样的待遇的。

第一次走进金门时的震撼,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一夜,她整晚失眠,头一次在心里升起一个极为强烈的念头——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就为了每天能住在这样的酒店里,也要赚很多很多很多的钱!

当然,回到公司后这种热情渐渐的也就淡了,金门饭店的那几日也被淹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第一次走进这里的强烈冲击,却给林欢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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