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混蛋。
想引我和女人们经过他所布置的陷阱,刚才如果不是抱着穷寇莫追的心思。
现在说不定就中计了。
接下来的行程就没有那么的轻松了。
一路上大家还要想办法消除足迹,但是这些足迹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可以辨认得出来的。
这有点像敌在暗我在明的感觉。
一行五个人的目标太多,很容易被发现,而且黄道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
在这一个地方,他还达不到骷髅的境界,长期一个人挣扎生存,即使不饿死也会闷死,而且他还是一个有着强烈的人。
他的目的就是要杀死我,然后带走这一些女人。
黄道还是以一些强势的观念去看女人。
他不知道的是,即使杀死了我,也是不能让我的女人们就范。
她们宁死也不会屈从一个男人的威迫的,而且她们现在也有这一定的生存能力,在野外也可以生存很长的时间。
我晚上不得不加强防备,继续轮值守夜,不能他有机可乘。
接下的几天时间里倒也没有再遇到什么异常的情况。
而我更加担心的是未来的危险,因为我渐渐地发现这一带的森林越来越诡秘了,但是有说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我们不能停止前面,不能走回头路,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走下去。
现在要顾及一个阴魂不散的恶棍,我和女人们走得都很慢,一边走,一边警惕地观察四周的情况。
“停下来,前面有动静。”
我一招手,让后面的女人们停了下来。
角!
巨大的角!
首先让和女人们惊骇的,不是前面有一群鹿,而是这些鹿的头上竟然有着巨大的鹿角
只见到一群鹿群就好像流云一般,树林里缓慢地走过,不时停下来吃一下鲜嫩的树叶和小草。
而雄性的鹿头上有着大概两至三米长的大鹿角,异常的显眼。
“天天,这是种大角鹿。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一种动物的介绍。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可以看到。”
朝音在我的身后说道,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嗯!不过这种大角鹿大约在7700年前就已经灭绝了。想不到在这里竟然还可以看得到。”我点点头感叹道。
“天天,那我们要不要避开它们?”
林冰儿一边问道,一边扣上了箭支。
“冰儿,不要。这些大角鹿,只要我们不主动攻击它们,它们也不会攻击我们的。我们从旁边经过就可以了。”
我沉吟片刻之后说道。
这毕竟是几十头的大角鹿,不到极度饥饿的时候,我和女人们还不想招惹群体的动物。
即使是食草动物,只要群体攻击过来,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危险的。
“天天,这么巨大的鹿角,这么大角鹿肯定很厉害了?”李美红啧啧地问道。
“呵呵,别看这些鹿有着如此巨大的角就以为很厉害,其实正是这巨大的鹿角导致了它们的灭绝。”
“不是吧?为什么?”
女人们都疑惑地看着我,对很多来说这种观点不太好理解。
“这些大鹿角的外观作用多于其实际用途。
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较大鹿角的雄鹿在争夺雌鹿上占据优势,而雌鹿也喜欢鹿角巨大的雄鹿。
至于那些鹿角稍微小点的雄鹿,因为没有雌鹿和它交配,导致没有了后代。
每一代遗传下来的鹿角就越来越大,与身体的比例失调,以至于成为巨大的负担,让大角鹿承受不起。
这在大型食肉动物来袭的时候就跑不过天敌,而最终沦为食物,另外大角鹿往往因为不堪重负而陷入河流淤泥中出不来,导致了最终的灭亡。现在明白了吗?”
就在我刚说完的时候,大角鹿群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
“嗡”的一阵骚动,鹿群就好像炸了窝一样,突然惊慌失措地奔逃了起来。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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