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宗:确立定期开考、三年一科的制度。
宋神宗:王安石改革科举,罢明经诸科,进士科罢诗赋而试经义、策论。
明太祖:诏令非经科举者不得授官;以八股文为考试文体。
明成祖:始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于国子监。
明仁宗:确定南北考生分卷录取,规定南北名额。
明宪宗:制定科场事宜,改革科场程式。
乾隆帝:推行“商民分卷”制度,商籍生员设立“卤”字号。
光绪帝:在“百日维新”中下诏科举改试策论,停八股文。
慈禧太后:1905年应袁世凯、张之洞等要求,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废止科举。
科举名词解释
「童生试」
明清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一次的考试,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考试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贡士亲自策问,或委派大臣主管。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的称号;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进士」
殿试一、二、三甲统称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连中三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金榜」
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监生」
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太学」
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500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武举出身的官员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从宋代开始,武举不只考武力,而要“副之策略”。
科举与学校教育
中央官学
中央官学是朝廷直接设立和管辖的,旨在培养各种统治人才的学校。主要分为最高学府(太学、国子监)、专科学校和贵族学校。南宋以后渐走下坡路,逐步衰败,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北京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最高学府。
地方官学
地方官学始于汉代,明清两朝府州县学遍布全国,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整合为一条龙,科举必由学校,凡应科举者必须先在学校取得生员资格。
书院
书院是教育、学术研究的主要场所。唐宋期间以私人创办、私人讲学为主,元明时官方加强了控制,到了清代基本官化。宋代有著名的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应天府书院。书院也因科举盛而产生,随科举废而消亡。
私学
私学是民间私人办的学校,始于春秋时期。有家塾、经馆、精舍、私塾、村塾、冬学、蒙学等。私学的教学主要为进入官学、书院以及应科举考试做准备。
国外科举制度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一些周边国家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士人在本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其后阮朝引进八股文为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与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985年),后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日本
在**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进士、明经、明法、医、针六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作弊与反作弊
贿买
考生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对此,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朿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贿买若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生之间以墙壁隔开。但是夹带经文这种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随身物品上。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防止代考,考生需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考官会根据特征验明考生的身分。<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