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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对我而言最大的区别,便是在我受伤害时的做法。』

“那天,阿振污蔑我的时候,你相信我吗?”凌夏想知道那刻金钟大的想法。

“那时候,我是怀疑你的。毕竟我见过的事情太多,不得不多提防留神。做我们这行的,在刀尖上走路,下面是万丈悬崖,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金钟大说出实话,担心会引起凌夏不悦,他观察着凌夏的反应。

“你不信我,为什么还肯答应阿振的条件放他走,还答应给他一辆车和一百万现金?”

“我在和自己打赌,赌注是你的性命。我已经失去了木槿,不想,再失去你……我可以失去一辆车,失去一百万,可是不能错失你……”金钟大将镜框放回到床头柜上,深深的拥吻凌夏。

在金钟大的怀里,凌夏有前所未有的踏实感,很长时间以来她都感觉自己是战战兢兢的如履薄冰,而如今,终于落回到结结实实的地面,终于可以放心大胆的走路。

即便前面有凶险,有金钟大牵着她的手,她也有面对凶险的勇气。

金钟大与庄语岑不同,对于信任这个概念,两个人的做法大不相同。

庄语岑如果不相信凌夏,就会心如死灰的停在原地或者转身离开。就像公园里那次的见面,他宁可停留在原地,张开双臂,却犹疑着不肯主动拥抱凌夏。

而金钟大,即便在怀疑凌夏的情况下,还是会第一时间为凌夏考虑,以她的性命安全为先,宁愿冒着人财两空的危险答应阿振的要求,他首先担心的,是不是会错失凌夏。

这就是这两个男人的区别。两个人处理方式的不同,导致不同的结果,现在的凌夏,成了金钟大的妻子,而庄语岑,两个人从此陌路。

凌夏在金钟大的家里,过了一段清净的日子。每天看看书,做点简单的家务,拉拉小提琴,很快就过完了一天。

金钟大虽然应酬多,但是每天晚上都会回来陪凌夏。

难得的是,金钟大每天拥着凌夏入眠,却从不越轨,就像他当初许诺的,要把他们最美好的第一次留在婚礼洞房花烛。

一天,金钟大将一份报纸给她看,居然是一份寻找她的启示,寻找人是金墨儿。

凌夏突然想起,她早该给金墨儿打个电话,消失这么久,没有人关心她的生死,已经陌路的庄语岑不关心她了,而父亲凌正德也没有找过她。只有金墨儿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好朋友,还在焦急的牵挂着她。

凌夏拨通金墨儿的电话,如果她知道自己已经快结婚了,应该会很欣喜的吧。

“喂,请问是金小姐吗?”凌夏故意装的怪腔怪调的说话。

“你是?”金墨儿听不出她的声音。

“呦,金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上次的事,你还没付钱呢。”凌夏开着玩笑。

“付什么钱,姑奶奶我虽然没职业歧视,可是我性别取向没问题,找你的大爷们要钱去吧哈。”金墨儿还是老样子,嘴巴不饶人。

“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墨儿,你还是老样子啊,想诳你可真难。”凌夏大笑出声,金墨儿总是这么能制造笑料。

“凌夏,是你啊,死丫头,这阵子,你跑哪里去了,你别老是玩失踪好不好,都快急死我了,到处都找不到你。”金墨儿惊喜异常。

“我真的经历了两次生死呢,好在我大难不死,看来必有后福啊。”

“那天在夜店,你怎么不等我?”金墨儿问。

“这些见面再说,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要结婚了!”凌夏兴高采烈的,带着炫耀的语气。

“啊?真的?简直难以置信,你要和谁闪婚了?庄语岑?而且结婚怎么都没通知我这个亲人一声?太不够意思了你。”金墨儿很是惊讶。

“不是,和庄语岑,已经分手了。”提起庄语岑,凌夏还是忍不住一阵黯然。

“还真的是闪婚啊,有时间吗,我们见个面吧。”不喜欢在电话里啰嗦的金墨儿,直接约见凌夏。

“好吧,咱们瑞典餐厅见?准备好肚皮哈,我请你吃大餐。”凌夏很久没出门了,这次要出门了,才欣喜的发现,她的翅膀,又长回来了,她随时能飞了。

出门前,凌夏特意戴上金钟大求婚时给她的戒指,想跟好朋友金墨儿炫耀一下,她确实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到了瑞典餐厅门口,左看右看,没有金墨儿的身影,奇怪,她一向不喜欢迟到的,这次怎么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平日她不是都喜欢早到的吗。

突然,凌夏的脖颈从身后被人卡住,然后是恩狠狠的声音:“不想死的话,跟我走。”

凌夏被恶狠狠的声音惊吓的身体发颤,不由得跟着这个人挪动脚步,想喊又不敢喊,想看看身后这个人,又看不到。

难道是金钟大的仇家?还是吴世勋派来的人?不会这么快就发现她的踪迹了吧?凌夏想不到是谁。

凌夏的眼球不住的转动,想最大限度的扩大视野,没看到身后的人,却看到瑞典餐厅的玻璃窗上,映出两个人影,一个是她,另一个,是在背后卡着她脖颈的金墨儿。

凌夏一把打落卡着脖颈的手,笑着怒骂金墨儿:“你这个坏蛋,吓死我了!你知道我胆小,禁不起你这么吓的!你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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