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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上)(2 / 2)

接到丈夫要带同事回来吃饭的电话后,区小妹慷慨的提出两个选项让丈夫自由选择:“你是想让她们以后总想到咱们家来呢?还是想让她们来过之后再也不想来了呢?嗯,我明白了,保证完成任务,嘿嘿嘿嘿……你说谁阴险啊,那些总打我老公主意的人才阴险呢。不跟你说了,我得快点去准备了,嘿嘿嘿嘿……”

扔下电话,对于晚上即将被招待的客人们充满期待的区小妹把宝宝放进婴儿车,高兴地哼着歌出了门。可是她的好心情马上就遭到了破坏,出门没走几步,一张英俊的一塌糊涂的笑脸就出现在她面前。那个男子冲过来握住区小妹的双手,夸张地表情把脸都扭曲了:“亲人啊,我总算等到你了!”

区小妹吓得连退好几步惊问:“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美女,你不会已经把我忘了吧?”美男子痛心疾首作出要撞树状,“是我啊,你不记得那一天在路上,我们因为那次美丽的意外而邂逅……”

其实凭他的长相和行为方式,区小妹想不记得都难,令她诧异的是这个人想干什么。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行为古怪,看到女性就不受控制的想要勾引的男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区小妹一边想一边想要绕行,谁知那个男人紧紧跟着她继续搭讪:“这么好的天气要带着孩子出去走走吗?需不需要我开车送你一程啊?”

天气好?区小妹看着阴闷潮湿了好几天还没把雨下下来的天空,她加快了步子向超市走去。谁知那个男人还是跟着不放:“说起来我还欠你好几瓶酱油和辣椒酱呢,今天将给我个荣幸还给你吧。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刘地,刘德华的刘,大地的地。美女你呢。”

正推着婴儿车疾走的区小妹脚下被石子一绊差点摔倒:真是人讨厌名字也讨厌,听他嘴里嚷嚷着要赔偿自己,不会是想一直跟自己去超市吧?

刘地一边走一边还在自顾自地说:“你怎么带孩子去超市呢?那种地方空气不好,不适合小孩子。你需要什么开个单子给我我去帮你买了。当做向你赔罪怎么样?”

开什么玩笑?让你去买,你算我什么人啊?区小妹只是走自己的,努力把身边的刘地当作隐形人。可是象刘地这么不识趣的人区小妹还真是第一次遇见,别人不加理睬他自己都能在那里说个不休。等到跟着区小妹进了超市,他更是滔滔不绝,不管区小妹把手伸向哪种商品,他都会连珠炮似的报出这种商品的特点,其对个商品的性能、价格、优劣了解之详细就连区小妹这个专职家庭主妇都自叹不如。

在刘地“不要买这个,这个比同样的产品贵着七毛钱。”“不要买那个,那边的品牌在买二赠一。”“你看这种新产品,虽然广告上说的功能不少,可是怎么看都不实用,价钱还这么贵。”“……”这样滔滔不绝的建议声中,区小妹好不容易买齐了自己要的东西,手里同时还多了一大捆酱油,那是刘地坚持要赔偿给她的,区小妹期待着晚上用全是讨厌的人送的酱油的菜招待另一些讨厌鬼时的情形。

明明已经对区小妹进行了“赔偿”,可是刘地还是赖着不走,前前后后的在区小妹附近晃悠,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企图。听他左一句美女右一句美女的,说他有不轨之心吧,区小妹却还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美女,生了小孩之后臃肿的体形更是还没有恢复,而且忙于照顾孩子和家务,再不像以前那样有时间装扮自己,说现在的自己是黄脸婆那时一点都不过分的,怎么可能让刘地这样不愁有美女自己贴上来的英俊男子想要“不轨”?说他图财吧,自己这个样子也不象有钱人,他应该不会知道自己在银行里的存款数额吧?那他老是围着自己是为什么呢?

难道……区小妹的目光落到婴儿车里的儿子身上。此时刘地正站在婴儿车另一头,远远躲开宝宝的“魔爪”,拿着一个玩具在逗弄孩子:“看看这个芭比娃娃漂不漂亮?男孩子要从小立志,将来找女朋友就照着这样的找喔。你想要了吧?想要就叫声叔叔来听……”六个月大的孩子哪里会叫叔叔,对那个花花绿绿的玩具娃娃倒是有些兴趣,伸着手咿咿呀呀地叫着。“想要就叫叔叔啊,快叫叔叔。”刘地挥舞着娃娃欺负小孩子。

区小妹推起孩子拔腿就跑:早就听说现在的人贩子十分猖獗,甚至还有当街抢孩子去贩卖的,这个刘地备不住就是在打宝宝的注意呢。想到这些区小妹加快了步子,不一会就把刘地甩的无影无踪。

刘地笑嘻嘻的没有追上去,而是拿出了电话:“喂,她现在向你们那边过去了。你们准备好了没有?记住只许吓唬,不许真的伤她,也不许吓到她的孩子。我一出场你们要表现得夸张一点,别忘了我打倒你们后要连哭带叫地求饶!”

混混之一接完电话摇摇头,向身边的同伙们吆喝:“干活了干活了,那个女人过来了。”这个可以使他们每个人挣到两千元的工作内容是这样的:呆会有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过来,这几个混混就要上前挑衅,动手动脚的准备对那个女人实施调戏加抢劫,而这个时候他们的雇主就会凌空出现,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动人剧情。这样三流电视剧里都不会用的情节居然就被这几个混混遇上了,而且更令他们难以相信的是,这位英俊的男子大手笔的花上万元安排这出闹剧,要追求的居然是个已经有孩子的黄脸婆!这不由使混混们感叹,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

区小妹被从角落里跳出来的几个混混吓了一跳,只见他们一个个歪嘴斜眼,张雅舞爪,升空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坏人地逼了过来,声称刚才区小妹的脚步踩到了他们老大的影子,会使他们的老大倒霉,所以区小妹必须对此进行赔偿。区小妹紧紧抱着儿子,对这些已看就不是善类的家伙问:“那你们想怎么样?”

“赔偿金一千,拿来!”那个混混老大伸出手狮子大开口。

区小妹微微松了口气,拿出十张一百元的钞票往地上一扔,抱着孩子就跑。混混们面面相觑,本来只是为了按照剧情进行找茬才那么说的,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这么有钱。任务还没有完成,让她这么走了可不行,混混们忙又追上去把区小妹拦住。

“美女,看来你很有钱吗,哥几个都是穷得吃不上饭的人,怎么样,行行好把身上的救济了我们吧?”

“你们想干什么?”

“美女,别用那种看抢劫犯的眼光看我们吗,我们不过是想请你救济救济,人人平等,有钱大家花阿。”

今天真是个倒霉的日子,区小妹在心里感叹着。自己身上倒是没多少钱了,但是结婚戒指和脖子上的玉坠都价值不菲,而且这些都是由纪念意义的东西,怎么也不能落到这些人手里。她一面装出极度害怕的样子,一边拚命动脑子想脱身的办法。

就在这时,英雄终于出场了。

刘地远远就喊着:“美女你别怕,我来救你了!”然后用可以媲美慢镜头的速度、极其潇洒的动作奔来。花了五分钟跑完二十米的路程后,他来到区小妹面前后还没忘了摆出一个漂亮的架势,将长发一甩,向那几个混混大模大样地问:“尔等居然敢骚扰这位美女,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么!”

“我们出门在外就是为了求财,你看不过去,行啊,替这位美女拿个三五千块出来,我们就这么算了如何?”

“哼哼,你们得罪了这位美女还敢问我要钱!如果你们乖乖的向她赔礼道歉,我就放你们完整无缺的离开。”

“小子你不想活了吧!”

“小子们,到底谁不想活了啊!”

念完了双方事先背好的开场的台词,剧情迅速发展到了下一幕:英雄与混混们的斗殴。

刘地与混混们展开混战,拳来脚往打得十分热闹。只见刘地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潇洒帅气,每一招都是那么完美无缺,每一个回合都会有一个混混在他的攻击下发出杀猪般的哀嚎。而那些混混们则表现的不堪一击,狗爬、打滚、驴叫,什么架势都有,愈加地衬托出了刘地的英明神武、气度不凡。战斗的最后,刘地以漂亮的窝心脚把混混老大踹出数步为结束,赢来了周围看热闹的群众热烈的掌声。“给我听着,以后再敢骚扰这位美女,就不是一顿打能解决的了,你们给我好好记着!”刘地在狼狈逃窜的混混们身后夸张的叫嚣一阵,得意洋洋地回到区小妹身边,摆出一副有功之臣的样子等着接受感激。

区小妹冷冷地看着他问:“花了不少钱吧?”

“不多不多,才一万二……”刘地得意之下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张着大嘴愣在了那里。

区小妹转身就走。这个刘地既然能不惜花这么多钱演这出戏来跟自己套近乎,就更加说明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对这种人还是走为上策,避之大吉吧。

“美女,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啊……美女,别丢下我啊……”刘地嘴里叫的声大,脚底下却根本没有挪步追上去,直到区小妹的身影完全消失他才笑出声来:“这样都没什么反应?我真服了。”说着身影募得从街道上消失不见。

今天孟蜀与火儿的行程依旧是参观城市。

孟蜀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到过人类社会了,看什么都觉得新鲜,什么都要问问,他的导游兼解说员火儿就不停地给他介绍种种城市设施:“那边那个叫银行。里面放了很多没用的钱,你没钱了可以去抢的地方。”“那便是饭店,有些人类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可惜他们的材料不够丰富,没有妖怪和人类做成的菜。你不是收集了很多妖怪吗?拿些出来让瑰儿做着吃吃……(它对孟蜀的收藏依旧念念不忘)”“那边是个学校,狐狸就在那里上学。”“那边有个加油站,汽车要喝汽油才跑得动……当然你要扛着它跑也行。”“那边是个红灯区……那只死狗说红灯区就是有很多食物的地方,我看也不比别处多……干脆咱们捎个材料回去让瑰儿做着吃吧。”

在火儿叽叽喳喳地解说声中,孟蜀正遥望着整个城市。五彩绚烂的各种霓虹把城市打扮出了异样的美丽,无数的车辆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行驶,划出流星一样的光迹。孟蜀的目光沿着这样一条条灯的河流渐行渐远,极目尽处才看到灯火之外黑夜的颜色。原来现在的城市这么大了,人类变了,城市也变了……

“你再看哪里啊?这边这边,我是问你这边这个人样子好不好吃?”火儿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孟蜀摇头一笑,看看火儿挑了半天才看中的宵夜,不由又露出苦涩的笑容,那时的女孩子哪有这样装扮的,人不人鬼不鬼,看那发色,看那作派,将来谁家敢娶……什么,那是男人!孟蜀一时受不了刺激差点从空中栽下去,现在的男人居然都这样打扮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见鬼了,拖着火儿赶快离开,周影在后面紧紧跟上去。

现在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不管哪一个角落都亮着色彩绚丽的灯火,都在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热情好客的火儿生怕他不喜欢,还专门带着他去最热闹得地方。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游荡得越久,孟蜀的心情就烦躁,内心甚至几次生出了想要把眼前这些烦人的的景物一扫而光的冲动,幸亏火儿在身边说个不停,灵兽特有的危险气息还能令他的心神不得不凝聚,才不至于出现情绪迷乱任意出手的事情。对他来说火儿,就是最好的“药剂”,能令他时刻保持清醒,这也是他甘心跟着火儿这个小孩子四处胡闹的原因。

孟蜀收回目光回头瞟一眼周影,忽然问:“周影,你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平时喜欢去哪里啊?”

这些天来周影只是一路跟着他们,很少开口说话,见孟蜀发问,他很认真的想了想才说:“公园。”他除了工作、回家之外,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书店与公园,但该因为公园式城市里绿色植物最多的地方,所以要是硬要周影说喜欢哪里,大概就是公园了。

“好,咱们去公园走走。”孟蜀大声决定。

“什么?我给你介绍了半天,你最后就想去公园!”火儿不满地嘟囔。它是很想带着孟蜀在立新市兜上几圈,然后看看那些小妖怪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取乐的。毕竟自己的样子他们已经见惯不怪,很难再引起大的骚动,有孟蜀德加入肯定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出现。谁知道几天下来,孟蜀感兴趣的不是在摩天大楼顶上吹风,在空中俯视城市,就是在街上莫名其妙的兜圈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想去得地方,居然又是公园。

“公园里没什么好玩的,你跟我走,带你去好玩的地方。”说完它不管孟蜀愿不愿意,拉着他就走。

孟蜀向周影苦笑着跟着它去了。

火儿把他们带到了正在放映一部外国动画片的电影院,熟练的找了个视野好地方,它拿着不知什么时候弄来的爆米花边吃边说:“这本片子很好看,我都看了七次了。下面都是零食,别客气,想吃自己动手。”——悬停在空中的他们下面就是影院的座位,火儿指的零食是什么自然就不需明言了。

火儿对着已经看了七次的影片已久看得津津有味,孟蜀虽然试了好几次想把注意力集中到荧幕上,无奈他实在欣赏不了那些叽叽喳喳无比吵闹的情节,坚持了一阵后悄悄走出了影院。周影没忍心叫上正看得入迷的火儿,自己跟着孟蜀走了出去。

孟蜀化身作人类的模样在街上行走着。这其实是他来立新市这些天来第一次用人类的样子在人群中行走,现代的人类所穿的衣服和他习惯的服饰完全不同,每一个部件都紧紧缚着他的肢体,令他浑身都不自在。

影院的左边是一家唱片店,右边是一家迪厅,两处震耳欲聋的音乐夹在影院的音效声中,令孟蜀不由伸手按住额角,用力甩着头。现在人类真是吵闹啊,曾经,天色暗下来后人们更围炉小坐,一杯浊酒,几个朋友,门外风过林梢,鸡犬相闻,那是什么样的夜晚,这又是什么样的夜晚啊。

孟蜀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唱片店前有一副真人般高矮的大海报到是吸引了孟蜀的目光,对着那个抱着吉他,极为潇洒的姿态站立着的英俊青年,孟蜀看了片刻失笑问:“你们在这里这样生活很快乐吗?”

一直步步紧紧跟在孟蜀身后的周影也在看着罗天的海报,他无法把自己与罗天统一成孟蜀口中的“你们”,所以想了一想说:“他好象很快乐。”

孟蜀看着罗天的照片,摇摇头,再看,再摇摇头,真是妖各有志啊。“周影,你呢?你喜欢这里吗?”

周影沉吟良久才说:“比你的那个蜀国好。”

孟蜀回头看他,到真没想到木纳的周影会听懂了自己真正的意思,半晌又问:“为什么?”

周影说:“这里的人物都是真的。”

孟蜀无言以对,凝视他良久又沿着街道向前走去。周影还是如影随行跟他身后,孟蜀几次想向周影说些什么,但是张张嘴嘴缩回去,两人谁也不说话,一直走到了这条街道的头上。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又发了阵子呆,孟蜀说:“没什么意思,回去吧。”他正想离开,一个街边的女郎却准意到了这位身长玉立的青年,扭动腰肢走过来,把手搭在孟蜀肩上,喝声嗲气地问:“帅哥,一个人寂寞吗?要不要我陪陪你呀。”

孟蜀回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人,伸手按在她搭到肩头的手上,重重推了开去。那个女人都根本没有发觉到孟蜀那异样的目光,依旧挨身贴了上来,偎着他的身,脸颊贴着脸颊地对孟蜀抛着媚眼。孟蜀一把推开她,压着桑子说:“走开,别烦我。”

“帅哥,别这么耍酷嘛……”女人浑身没有骨头似地倒向孟蜀。

“让你滚开!”孟蜀猛地暴喝一声,女人被他眼中突然迸发出的神情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好几步,一个屁股蹲坐在了路边。孟蜀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女人计较,苦笑一下,拉着周影快走。这时几个远远躲藏在路荫下的男人吹着口哨,吊尔郎当地走出来,从几个方向围向孟蜀。“这位先生还真不懂的怜香惜玉呢。打了人想这么走,没这么容易,来咱们谈谈怎么赔偿吧。”领头的男子边用夸张的动作把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边向孟蜀说。

孟蜀皱起眉头,努力在思索着什么,周影察觉出了一些不对劲,挡在孟蜀面前,挥手把那几个男人都推到了一边。可惜那几个男人把他这种救命的行为看成了挑衅,其中一个抢上前来对着周影的鼻子就是一拳。周影抬手握住了他的拳头,把他推出了几步远,接着另一个人又扑了上来。这些人类的花拳绣腿在周影看来连小孩子打架都不如(注:小孩子指的是火儿与林睿),可是他们执著的精神却令周影佩服,只见这些男人锲而不舍地轮番上阵,上来一个被周影扔出去一个,扔出去一个接着又上来一个。就在周影第三次要把那个领头的男人扔开时,孟蜀忽然绕过他,抢先抓住了那个人。

孟蜀抬起头,金黄色的眼眸中橄榄色的瞳孔映着四周的灯火,呈现现出诡异的色彩,那些男人看到后一愣,居然还未醒悟死到眼前,大咧咧地说:“咦,这是什么怪物。”

孟蜀一言不发,抬手向那个男人抓下去,周影抢上一步把那个男人推了一把,男人跌跌撞撞摔了出去。他刚刚回头要想发怒,却看见孟蜀的五指插进了自己刚才站的地方,硬生生地把地面填铺的大方砖挖出了一块来。不等他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孟蜀又踏着重重的步子向他走了过来,那两只怪异的眼睛中闪烁的,怎么看也是重重杀机。男人虽然在心中一直叫着:“不好,要快点逃!他想杀了我!”可是不知为什么在那双怪异的眸子注视下,他的身体怎么也动弹不了,只能看着对方一步步逼近。

孟蜀再次抬掌打下去,在那个男人大睁着双眼嚎叫中,周影跃入他们之间,双手臂交叉挡下了他这一击。那个男人终于回过神,爬起身来跟在那些已经扔下他不管的同伙们身后惊叫着逃走。孟蜀不依不饶地飞身追上去,眼看要碰到那个男人背后时,周影再次拦在了他的身前。

“滚开!”孟蜀的神情呆滞,目光中却暴发着杀气,一声断喝就让周影后退了半步。周影手指一弹,自己脚下的影子化作单刀入手。他横刀而立,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孟蜀,深知这只“大怪物”的实力之深决不是自己可以抵御的,只是现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刻,也只有拼命拦他一拦了。

“铮!”孟蜀扬手带起的风劲与周影的刀锋相撞,发出了一声绵长的声响,周影连连后退,在砖石路上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退出一段距离后他终于稳住身形,再次抬刀,放低重心,摆出了一个防护的姿态。

“铮……”这次的交锋只听一声脆响,周影一个跟头翻出去,他在空中勉强调整姿态,才以半跪的姿式落地。

孟蜀继续向前走来,周影一咬牙撑起身体又拦在他面前。孟蜀用不紧不慢地步子向前走着,每次攻击也只是相隔十余步,看似随意挥手的样子,可是就是这样似乎漫不经心的攻击,周影挡了三招之后也无以为继,以刀拄地,单膝跪在地上喘着粗气。

孟蜀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依然步步向前,扬手又是一道劲风袭来。周影奋力挺身迎上去的瞬间,一条人影插入他与孟蜀之间,“叱”,一道蓝光闪过,孟蜀的攻击被阻止,来人也连连后退撞上了周影。

“南羽。”周影看清来人之后先是眼睛一亮,接着却皱起了眉头,“他简直疯了,好象想毁了这里,你快去那边的影院叫火儿过来。”

南羽手中持着那柄断了的桃木剑挡在他的身前:“你去叫火儿,我先挡住他。”

周影与南羽推推让让间,孟蜀又走近了几步,再一次的攻击又向他们袭来。南羽和周影双双出手,把这一招挡了下来。幸亏孟蜀的潜意识中还保有一些理智,每一次的进攻针对的都是妖气传来的方向──周影,而没有对着周围的车水马龙袭击,否则这个城市早就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周影和南羽再次双双出手,又一次接下了孟蜀的一击。南羽试探着问:“孟蜀,你怎么了?你快清醒一下!”

“滚开,挡我者死!”孟蜀冷着面孔说。

“孟蜀你要杀人吗?”南羽再次喊。抱着“爱护人类”这个最后一线可以使孟蜀清醒的希望,可孟蜀依旧无动于衷步步紧逼。当他再一次抬起手时,一道白色炙热的光疾飞而至,直撞向孟蜀,一直如同闲庭信步一般攻击的孟蜀第一次被迫后退了数步,与白光相触的瞬间,一股热滚如同爆炸一般在他们之间涌开,连旁边路灯的柱子都被烧烤成了扭曲的形状。

“你敢打影!”火儿熊熊燃烧着,盯着孟蜀恶狠狠地说,“你居然敢趁我有事打影,我要跟你决交!”它飞出影院刚好看见孟蜀向周影出手,不管对方是谁欺负到周影头上对它而言这可是无法容忍的事,“你这条臭长虫,过来决斗!”它向孟蜀大声叫嚣。

孟蜀双手一合,将火儿刚才撞到他身上的火焰收拢,熊熊的火焰消失在他的掌中,低头无语了片刻,他抬起头看看四周,看看火儿,看看周影和南羽,摇头苦笑说:“火儿,谢谢你,周影,南羽,你们没事吧?”

“没事。”周影虽然对刚才的战斗心有余悸,但是既然跟着孟蜀,会发生这样的事他早有心理准备。这个时候说有事又能怎么样?周影不是没有见识过孟蜀有多恐怖,可是就连刚才火儿的全力一击都被他轻描淡写的化解了,可见他之前对自己出手根本没有使出全力。在有这么一次的话,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到他恢复理智。刘地啊刘地,你找的妖怪到底怎么样了啊?

孟蜀充满歉意的目光看向南羽,后者面无表情地摇着头。“大家都没事就好,呵呵呵呵,都没事就好。”孟蜀拍着周影的肩膀,企图伪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模样。

“谁说没事,你这条臭长虫!你看看影的样子,这叫没事吗?这叫没事吗?我决不原谅你。”火儿拨弄着周影给孟蜀展示周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气势汹汹的叫着。这条长虫是很厉害,可是不管对手多厉害,只要敢欺负影,就决不放过。

孟蜀抿着嘴一笑:“周影自己都说没事了,好孩子要听话,乖。”

火儿愤怒地打开他的手,气呼呼地看着他,周影忙把火儿抱过来说:“回去吧。”

回到家中,火儿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孟蜀送给它的礼物全翻了出来扔给孟蜀,边扔边嘟哝:“还给你,还给你。”

孟蜀惊诧地问:“为什么?”好不容易把这些扔了可惜留着没有东西处理掉,他可不想收回来。

火儿把头贴上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因为我们绝交了,我不欢迎你住我家!所以你的住宿费我原样退回,前些天算你白住了,你应该很满意吧!”

“不就是一点小事吗,你干吗这么大惊小怪,呵呵呵。”

“是一点小吗?你打了影,就等于打我!打了我的人还想住我家!没门。”

“火儿过来,”周影叫回火儿对孟蜀说,“你还是尽量不再出门的好。”

“你叫我听你安排吗?”孟蜀眯起眼睛,敢这样对他说话的人也好妖也好,有多久没遇到过了?

“如果你不想毁了这个人类的城市的话。”南羽静静地补上一句。

孟蜀看看她,看看周影,目光在他们的脸上跳动,抿着嘴半天不说话,最后站起来,走进了专门为他搭了床的房间。“影,为什么不赶他走,我要赶他走!”“火儿……你敢最好还是跟他跟的紧一点……”门外的声音还在传来,孟蜀重重倒在了床上。

好不容易打发走那些“苍蝇”,区小妹端出了一直藏在锅里热着的饭菜,田尤俊立刻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边吃边把嘴里的渣滓喷得到处都是地说着话:“我今天中午就没吃饱……把盒饭送给一个为了给儿子治病不舍得买菜,就着白开水吃馒头的母亲了……我也不是没吃,吃了点面包……”

区小妹擦着桌子上的饭渣的同时顺手给他擦擦嘴角问:“今天又捐出去多少啊?”

“没多少,没超出你限制的额度。”田尤俊拍着胸脯保证。

“你呀……”区小妹摇着头,“要是没遇见我,真不知道你会不会因为捐款太多而把自己饿死……”

田尤俊嘿嘿笑着:“我这不是遇到你了么,还是自己老婆做的饭好吃啊,再来一碗。”

看来这个笨蛋是真的饿坏了!区小妹苦笑着去盛饭。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那种看到别人有难,就恨不能把自己得全部财产捐出去的人,中午的时候肯定不是止送出盒饭自己吃了面包,而是把面包一起送给人家了。如果自己没有遇到他,还真是不知道两个人现在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区小妹睁开眼,白色的床单上红色的“十”字和身边的“白大褂”们使她知道自己是在医院中,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区小妹刚一开始思考就觉得头好像被什么重击一下,不由痛苦地呻吟起来。

“她醒了!”一个人欢呼着跳到床前,但是马上又讪讪的笑着给身后的医生护士让开路。一个护士打扮的人上前给区小妹又是翻眼皮,又是摸脉搏,又是量体温的折腾着。

区小妹茫然地问:“我怎么了?我怎么会在医院里?”

最初那个因为她醒来而欢呼的穿着医生白大褂的男子在床边俯下身温和地说:“这里是和平医院,是我看到你在公园里昏倒了,于是把你带到这里来的。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昏倒了……”区小妹努力回忆自己是怎么昏倒的,却完全不得要领。她根本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昏倒,又是为什么到那公园去的了。

“区小姐,这是当时在你身边的皮包,里面有你的身份证。”还是那个送她来医院的年轻医生替她从床头柜子里拿出一个女式皮包,并且问她:“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你家进而的电话,我帮你通知一下亲属?你的包里没有任何联络方式。”

区小妹按着额头想了良久才叹着气说:“没了,没什么亲人了,就只剩我一个了。”此时她被那些在记忆里若隐若现的以逝去的亲人弄得心中一团混乱,把头埋进枕头里不再说话。

“没有亲人?那她的医疗费怎么办?”一个中年医生气呼呼地问,他的目标当然直指那个救区小妹回来的年轻医生,“小田,这个人可是你捡回来的,你看怎么处理吧!”

最初和区小妹说话的那个男医生笑着说:“她实在付不出钱的话我付还不行吗?”

另一个女医生大惊小怪地叫起来:“田尤俊,你的生活费有一大半花在这些人身上了吧?心救人是好事,可也得视自己的能力而为,你还没毕业,哪来的那么多钱都有用在这上头。”

“我平时在外面打工……”一行人说着,声音渐渐远去,只剩下区小妹在努力整理着自己的记忆。

本来医院并不愿意接收的区小妹这个来历不明的病人,但是在有了田尤俊代为支付医疗费的承诺后,区小妹反而成了出不了院。她的主治医生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要求已经没有任何不适感觉的区小妹继续留院观察。可是在做过了种种价格不菲的检查后,不但确定不了区小妹的身体现在有什么毛病,就连她是因为什么昏倒的都没给出个结论,看来这家医院没辜负了区小妹私低下给他们加的“庸医”这个称号。

有了这段日子的静养,区小妹倒是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记忆,她自幼父母双亡,到了现在更是已经无亲无故,平时靠父母、祖父的遗产和做一些小生意,过着到处漂泊的日子,过往的岁月似乎衣食无忧,又似乎浑浑噩噩,总之想起来如同平淡的流水,一切清晰可见,最后却没有什么可以格外记忆的事情。但是自己为什么会去到那个公园,去那里干什么?又是怎么昏倒的?她拼命回想也半点想不起来。

区小妹不爱与同病房的病友说话,又没有家属来探望,住院的日子过的冷清寂寞。除了医生来问几句话,护士按时来打打针外,只有田尤俊时不时来看望她。

田尤俊是——医学院的学生,现在正在这家医院实习,既然不是正式医生,所以到不算在区小妹讨厌的“庸医”之列,区小妹乐意说话时就不时与他闲聊几句。田尤俊这个青年心地善良,满脑子都是医者父母心一类的名言。虽然不得不为区小妹付高额的医疗费,却从来不在区小妹面前表露,反而因为怕区小妹难过而千方百计地掩饰医院的收费有多高昂的事实。区小妹对这样的人真是好气又好笑。不过看着他今天帮这个病人,明天帮那个病人,为了得癌症的流泪,为了得肾炎的出钱的,区小妹不明白,这个以医生为未来职业的人不知道他自己在将来的生涯中会看到多少生老病死吗?像他这样的心态去看待,将来怎么受得了?区小妹几次想问田尤俊文什么这喜欢帮助别人,但是话到嘴边又笑自己多管闲事,终究没有出口。

在医院前后住了二十天,直到出院的那天区小妹才向护士问:“多少钱?”

护士看着不住向她使眼色的田尤俊,还是报出了一个不菲的数字。

区小妹撇撇嘴问:“可不可以用卡支付?”虽然皮包里的钱包已经被先田尤俊一步发现她昏倒在公园的人拿走了,可贴身放着的存折,银行卡却还在,这样一笔住院费区小妹不放在眼里。看区小妹取出卡递给护士让她去结帐,田尤俊吃惊地问;“原来你有钱呀。”

“没钱谁敢来住你们这黑店。”区小妹冷冷地当着满屋子医生护士这么说,浑然不把他们厌恶的眼光放心上。田尤俊想想那张账单,摸着鼻子讪讪地笑了。他善意地直把区小妹送出了医院,一再叮嘱她以后出门小心,一旦发觉身体不适便赶快就医,最好按时检查身体等等,直到区小妹表示部耐烦了后才与她分手。不久之后田尤俊从那个去结帐的护士那里听到区小妹银行卡的余款,简直大吃一惊,不由开始后悔:早知道她这么有钱,应该劝她为三楼那个生白血病的小女孩捐点款呀。

区小妹再次见到田尤俊是在商业区的步行街上。

区小妹无亲无故的,离开医院后也不知道要去那里才好。原本住过的酒店因为她到期没回去,早把她的行李当作垃圾清理掉了,反正只是些随身衣物,她也懒得去理论,倒是在去重新添置衣服时突发奇想,就在商业街上盘下了间服饰店,开起来打发时间。几个月下来生意做得不好不坏,算算居然还有盈余。区小妹也不在乎这几个钱,就是想着点事情来干干打发时间,于是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有一天区小妹却在这条繁华的步行街上碰见了正在宣传义务献血的田尤俊。

区小妹看着田尤俊在人流中忙碌的身影(就是追逐一个个想绕开他走的行人,邀请人家去献血),本来没有去理会他,可是田尤俊远远的一眼就认出了区小妹,马上迎上来关切地“盘问”了半天她的身体状况,在得知她的身体一切正常之后,便热情地邀请区小妹到那边的采血车上献一次血。

区小妹皱着眉看着向自己大力宣传献备的好处的田尤俊,从来只有人请刚认识的女子吃饭、游玩、看电影,哪里有邀人家去献血的。

“其实只要献的血不超量,但不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而且相反的还会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所以只要献血量不大,时间相隔不是很短的话,人定期献献备还是有益无害,利人利己的。”田尤俊一边拉着区小妹向献血车走,一边大力宣传献血的好处。

区小妹拂开他的手冷冷地说:“我不献。”

“为什么?你别怕,献血真的没什么可怕的,我献过很多回了!”田尤俊伸出手臂上那刚刚献过血的针孔,“用相信我,没错的”的口气宣布。

区小妹认真地看着他问:“我问你,我现在献血是不是义务的?”

“是呀,义务献血,利国利民利己……”

眼看田尤俊又是一大套说词等在那里,区小妹忙打断了他:“我再问你,那么医院病人输血,收不收钱呢?”

“当然收钱,喔,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医院方面把别人义务献的血卖给病人,从中挣钱了对吧?”田尤俊到还不笨,马上就省悟到了区小妹的意思,连忙为她加以解释:“那也不是平白收的钱,血液的保存,还有运输等等也是要花费……”

区小妹耸耸肩阻止他说下去:“那么就省下那笔保存费吧。”说完她向田尤俊摆着手准备回店里去——我住院时吸我的血还不够,现在还想拿我的血去卖钱,没门!

“你不能这样想。“田尤俊拦着她不放,开始对她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你想想那些在痛苦中挣扎的病人,他们很可能因为没有适用的血液而死亡,你想想他们对生多么渴望,他们的父母子女亲人多么痛若。而我们只要献一些血,仅仅是一些对我们的身体没有什么不利影响的血,到时候就可以轻易救一个人的命,这种事情只要多少有点同情心的人……

区小妹本来对田尤俊还有的一丝好感在他的罗嗦中消失的差不多了,她忍无可忍地皱着眉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然后推开他便走。

田尤俊为了社会的公德不至于沦丧,为了千千万万需要输血的病人,为了拯救区小妹那趋于偏激的思想,双手抓着区小妹店铺的门框不让她进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喂,我不是婆婆妈妈啊,我是不希望看到别人见死不救。这样也是为你自己好,你想想,要是世界上的人都不去帮助别人了,有一天你遇到事情,不也没有人肯帮你……”

区小妹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说:“你听着,我长这么大,遇到事情从来都是自己解决,从来没人帮过我!”话还没说完,看着田尤俊那张无辜的笑脸忽然想起,不久之前这个笨蛋还曾经把昏倒的自己带到医院,并且一厢情愿的以为自己穷倒没钱付医药费,要悄悄帮自己付帐。怎么说自己也算是受到过他的恩惠了,刚才那番话说出来未免就不怎么理直气壮,只好松开手改口说:“谁说我不愿意献血救人了,我只是不愿意让你们这些医院从我身上捞更多好处而已(区小妹住院十几天,没有给她查出任何疾病,每天的治疗只是打营养针和测量体温,最后向她收取的医疗费却高达五位数,她会这么看待医院也无可厚非)。如果我看见有人需要帮助,我定会去帮他的,你明白吗!”

听了她最后这句话,田尤俊放心地笑起来:“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人。那下次见了。”居然就此放过了区小妹,向她挥着手走了。区小妹回到店里看见他又开始去向来来往往的行人宣传义务献血去了。纵然自幼就孤身走南闯北,田尤俊这种个性的人区小妹还是平生仅见,可笑可气之余不禁也有些佩服。

接下来的日子平静如水,区小妹过着衣食无缺无忧无虑的日子,却不知为什么心总觉得缺少些什么。回想自己的过去,一切明明白白,一切却又模糊不清。面对自己的种种经历,区小妹总觉得如同在看别人的故事,每个细节都在心里,却象隔着玻璃看到的,总有一份不真实在里面,看来自己的头脑果然出了点什么问题。田尤俊实习的那个医院里面定然全是庸医,自己的身体明明有问题,他们偏偏查不出来。不过区小妹也没有去别的医院检查的打算,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是别再送自己上门去让那些庸医“屠宰”了。反正身体也没有其他不适应,现在这种日子也不错。

区小妹在世上已没有什么亲人,在这座城市中也没有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唯一跟她来往多一些的,就只有田尤俊这个曾经的“救命恩人”了。这到不是区小妹对田尤俊有多少好感,而是田尤俊那个家伙三天两头会出现在商业街上。原本在一家体育用品店打工的田尤俊在上次上班时间跑出去宣传义务献血后,已经被老板解雇。后来区小妹先后看见过他在登山用品店、XX唱片店、XX精品店等好几家干过,但是时间都不太久。大概那些老板们都受不了员工工作期间会不时冲到街上去,或者帮助老人过马路,或者给乞丐送零钱吧?区小妹的服饰店虽然经营的不太用心,可是因为区小妹进货的品位很适合当下女孩子的口味,所以店铺的生意还不错。于是在前不久,学校放暑假之后,田尤俊成了这家店里的一名售货员。

区小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那天看到四处求职的田尤俊被好几家店不拒绝后,怎么会一时冲动就收起了那块“招聘女店员”的告示,主动留下了田尤俊这个暑期工。反正看在他曾经对自己的帮助上,这就当作对他的报答吧。

开始田尤俊还对于要在女性服饰店打工有过心理上的抗拒,可是等他发现自己剩余的生活费的数目后,就乖乖的接受了这个职位。他对女性服饰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由他去整理货物的话,常常会用普通的衣物在模特儿身上搭配出十分可笑的效果来。但是他的亲和力过人,到是会让顾客们很好的印象,正好帮了懒得应付人的区小妹大忙,所以这个不太称职的店员就这么干了下来。时间长了,区小妹对田尤俊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田尤俊与区小妹一样,也自幼父母双亡。他由祖父扶养长大,祖父去世时他正好考上大学,于是村里的乡亲们你一百我五十的为他凑了学费,再加上优异的成绩为他赢得的奖学金,才使他可以进入医学院学习,至于平时的生活费就只能靠自己打工解决了。不过对于自己的身世处境,田尤俊不但毫无怨言,反而因为曾经受到过太多的帮助而对世界充满了感恩之心。感激乡亲们,感激学校,感激那些雇用自己这个豪无熟练技能的员工的老板们(总用看再生父母的眼神看区小妹)。对这样的人,区小妹还能有什么话好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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