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藩王果真犯下大罪,地方官员也无权审理,只能被召到京师,由皇帝亲自发落。一般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
永乐皇帝即位后,鉴于自己不光彩的经历,解除藩王对皇位的威胁,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各藩王的封爵、属官、护卫,并取消藩王统领驻军的权力。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后,就必须出到封国就藩,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
藩王的使者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
当时还是皇太孙的建文帝问朱元璋:“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
这些规定当时保证了藩王作为天子耳目起到监督地方的作用。
永乐朝以前,明太祖朱元璋效仿过汉高祖,为了镇固边防,翼卫王室,把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别分封于山东、山西、河南等地。
百姓有侮慢王的,也需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藩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
不许藩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个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十天左右后,就必须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
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由朝廷配给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可以直接入仕。
都督府也应立刻实施抓捕,并奏请朝廷斩之,并族灭其家。
明成祖还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设置官职,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
在封国内,各亲王拥有相当大的司法、官员任免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朝廷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由藩王选用,藩王对他们可以生杀予夺。
不仅如此,藩王在经济上的待遇也是非常优厚的,岁禄单是米这一项,即达无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五十倍。
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许称臣。
百姓如有敢违犯藩王的,全由藩王惩处,朝廷地方官员及风宪官不得举问。
不过,太祖皇帝既然要诸王藩屏大明,备侮御边,挟辅皇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相当大实力和特权。
所以,朱元璋又规定:
藩王世子要入朝侍奉皇帝(有人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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