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子,过来!”叶晓倩眼珠一转,看向包间门口一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算是叶晓倩的一个仰慕者,不过也只限于仰慕,并不敢高攀叶晓倩。实际上说是叶晓倩的狗腿子也不为过。
狗腿子对狗腿子,正好。
“看见那个人了没有?想办法整一顿。”叶晓倩指着王庸,说。
武子扫一眼,随即问:“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怂样!有我在能有什么事情?再说他就是叶玄同的一条狗,没身份没背景,你怕他做什么?还是说你害怕我们家那个废物?”叶晓倩斜睨着眼,有些轻蔑的问武子道。
武子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一般,赶忙拍胸口回答:“笑话!我怎么可能会怕叶玄同那个废物!更加别说那人只是叶玄同的一条狗了!倩姐,你就瞧好吧!等着!”
武子保证完,立马就走出了雅间。
叶晓倩嘴角露出一抹恶毒的微笑,轻轻啜了一口盛放在一个玉碗里的青梅酒,然后厌恶的皱起眉头:“什么东西,哪有红酒好喝!”
她却是不知道白云人家提供的这种青梅酒,完全采纳的曹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古方。一瓶的价值加起来却是要超越市面上大多数的高档红酒了。
所谓牛嚼牡丹,大抵如此。
楼下,武子站在一角,正趴在一个姑娘的耳边小声耳语着什么。那姑娘频频点头,最后更是喜笑颜开,好像武子许诺给她了莫大好处。
随后那姑娘就兴冲冲的走了,武子则看着姑娘背影,笑的异常阴险得意。
“来,尝尝这正宗的枣集美酒,这可不是市面上的大路货哦。整个燕京城也就这里才能喝道如此纯粹的古酒了。”叶玄同好像对这里颇为熟悉,打开桌边放置的一个陶制酒瓶,说道。
随着酒液从瓶口流出,一股香浓的味道弥漫整个屋子,只是轻轻一嗅,就让人隐然产生微醺之感。
“果然是好酒,不愧是几代帝王跟孔师都赞不绝口的贡酒啊!”王庸赞叹道。
枣集是华夏著名的传统酒乡,是道教鼻祖老子的诞生地。其酿酒历史久远,上可追溯至春秋,盛于隋唐,产出的酒被宋真宗赵恒钦定为“宫廷贡酒”,有“天赐名酒,地赐名泉枣集美酒,名不虚传”之美句流传。
公元前518年,儒学祖师孔子问礼拜谒于道教祖师老子,老子奉上枣集酿造的美酒招待孔子,孔子饮后遂留下“惟酒无量不及乱”的千古名言。
宋真宗赵恒于在中祥符七年来鹿邑拜老子,夜宿老君台前“明道宫”饮用枣集酒后才思大发,命笔写下“先天太后赞碑”立于太清宫门前,并下诏地方每年进贡两万斤枣集酒作为宫廷之用。
只是这种酒都是小作坊产物,量产不多。虽然这些年随着社会发展,恢复了一些产量,也打造出几个品牌。但是终究还是无法媲美小作坊的正宗口味。
白云人家采用的枣集美酒,却是直接从枣集镇一个传承了数百年的老作坊酿酒世家里买来的。那家作坊一年的供应量也就勉强够白云人家使用,早就被白云人家买断了。所以其他地方根本喝不到,想喝也就只能跑到白云人家来。
这也是为什么好多权贵子弟都喜欢来这里的原因。因为这里有的东西其他地方没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们的特殊性。
如果大家都开玛莎拉蒂,那玛莎拉蒂就算不得什么好车了。限量的才是最好的,这是一个自古至今颠扑不破的道理。
“干杯!”王庸举起一个玲珑剔透的玉质圆柱形酒杯,道。
这种造型奇特的酒杯,叫做觯。是古代传统礼器中的一种,做盛酒用,流行于商朝晚期和西周早期。从字形特征不难看出,这类酒具大多源于上古兽角制作的水器,所以形状区别于多数古代酒器,类似于现代的酒杯。
而且这种器具也确实适合玉器打造,圆弧的形状配合上玉质的温润很有手感,使得整套器具显得非常有档次。
“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看得出,这个白云人家在细节处下了很深功夫,连这一点都做到了。”王庸将一杯酒一口饮尽,意犹未尽的说道。
“尊者举觯,卑者举角”源自《礼记·礼器》,是对古代酒桌礼仪的一种记载。角在上古时期是一种普通饮酒器皿,供低级别贵族使用,地位比觯要低一级。
白云人家在制作酒器的时候显然考虑到了这种小细节,并没有将酒器打造成角的形状,而是耗费心思打造成了觯,用来衬托这里客人的尊贵。
只是,这种别出心裁的用意却是未必有几个人能够看懂。甚至,在那些公子大少们眼里,这玩意都未必有高脚杯来的有逼格。
叶玄同砸吧着嘴,不住摇头:“真是好酒,可惜太贵,不然真想一醉方休啊。不过今天能够喝到如此美酒也不枉此行了,那姑奶奶带给我的恐惧感现在已经消除了一大半。来,再来一杯!”
叶玄同似乎有用醉意掩盖惧意的想法,利索的又给自己跟王庸倒上一杯酒,飞快饮尽。
王庸一笑,调侃道:“你这样未免有些掩耳盗铃吧?虽说喝醉了就不怕了,可万一那女人是个母夜叉似的人物,偏生看上你了呢?到时候她有意你喝醉,岂不是任人摆布?”
“卧槽,得亏你提醒得早!确实有这种可能!不行,我得去洗把脸清醒一下,清白大于天,我可不能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叶玄同打个激灵,随即就往洗手间跑去。
看来他是真的害怕酒后失身这种事情。
看的王庸哈哈大笑,然后理直气壮的将瓶子里剩下的半瓶酒倒进了自己杯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