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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生意(1 / 2)

 秦记布庄座落凤凰城西,地处繁华的闹市,店面是幢木质小楼,雕琢着飞禽走兽的屋檐,有上下两层,装修华丽,南北通透,采光良好。

唐糖这会儿正坐在她的轮椅上,双手托着腮,伏在柜台上发呆,她精心设计,亲自参与制作的新款服装竟然一件也没买出去。

问的人挺多,看的人也挺多,就是没一个人掏银子。

胭脂接待完一个客人上楼来,边走边手撩了下脑后的长发,抬眼就瞧见小姐一副恬静的样儿默默地坐那里,宛如仕女图里的画里人物,寂静。是的,寂静,又寂寞又安静,也许寂静的本意词并没寂寞的意思,可这一刻,胭脂却有了那感觉,小姐很寂寞,很孤独。

一时间她也沉浸在那世界里,直到也在店里忙碌的水粉掐了记她,她才回神,侧过头问,“怎么了?”

“怎么了……你发什么呆啊!我都快忙死了。”水粉仰着头,样子虽然有点凶悍,可眼里的喜悦却这么也掩饰不了,她献宝似的摊开手心的一锭小银两。

“你看你看,我又做成了一笔生意,刚刚的王夫人本来只想扯两丈棉布给她孩子做套中衣的,经过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她硬是买了她自己的她相公的外加她婆婆公公的,哈哈,共是十二丈上好棉布呀!”

“就数你厉害了,有本事把小姐做的那些衣服推销出去!”布店的伙计朱四九不服气地接过话茬,他也是刚刚做好一笔生意来二楼柜台记账的。

唐糖气晕,刚刚还开心着水粉做生意厉害,不知道能不能让她去推荐自己那些衣服,正在想着怎么开口说好,给朱四九一打岔,她反而不好意思说了,骂又不好骂,本来就够没面子的了,干脆不理会他,把头埋进手弯里生闷气。

胭脂瞪了下朱四九,拿起桌上记账的笔,往唐糖身上努努嘴,朱四九缩了缩脖子,讨好的笑着,递上银子,“胭脂姑娘,五丈二尺火麻布,一百钱七十文钱,请点收。”

“小姐,十二丈上好棉布,奴婢给她抹了个零头,共是二十二两。”水粉挑着眉,嘴角上翘,无不得意地斜视老伙计朱四九。

水粉原本模样儿就俏丽,这一挺胸娇颠拿眼角瞧人的样子,简直像是小妖精,朱四九哪还能听见她说什么,只觉得嗓子眼发干,咕噜咕噜地滚动着喉结咽口水。

“嘻嘻。”胭脂瞧的明白,掩嘴笑。唐糖听见嬉笑声抬头也看到朱四九的猪哥样,也莞尔一笑。

水粉脸泛红晕,啐了他一口,其实也不恼,只是小姐和胭脂都坏笑着呢,她也得表现的矜持些,虽然心里得意洋洋的。

说真的,水粉这丫头还真有推销员的天赋,来这店里,她和胭脂帮忙,原来也是闷的慌,随便玩玩的,却不料,她很快就上了手,卖的东西比老伙计还要快。

这年头,虽然还算开放,姑娘小姐们也没有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可一般女性还是不会抛头露面去做跑堂小二之类的活,除非是自家开的小摊子,无钱请小二,才会自家婆娘女儿一起上,所以俏丽的水粉,又口舌如簧,买卖起东西来一个顶俩!

“小姐,我们早点回吧,差不多到吃药时辰了。”胭脂记完账,放下毛笔,看了看窗外天色,问唐糖。

“唉~~,随便吧。”唐糖慵懒地朝窗外瞧了眼,黄昏夕阳的余辉带着淡淡的红,透过窗门照射进来,地板上的油漆反着光,她微微有些失神,心里叹气,又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这样的日子是她喜欢的,但问题是能否长久。

如果不努力,那是肯定没可能一直这样做米虫的,她已经搬出了秦府,住进了林大掌柜林火生给的小庄子,秦天涯在凤凰城只待了一天,和秦老爷子交割生意的都是林火生,林火生交代完这里的生意后,也消失在凤凰城,临走前,把一张地契给了唐糖。

这小庄子在城外,原本住的都是秦天涯在凤凰城里商铺的伙计掌柜和他们的部分家眷,他们的这些家眷在庄子附近的几十亩田种植些蔬果,养些家禽,以供给他们自己食用和供应秦天涯客栈的厨房。

这个算的上是秦天涯给伙计们掌柜们的福利,他在每个稍大的城市里都有这么一个庄子几十亩地,一来方便自己,二来方便属下,又好聚集人心和管理。

胭脂抱着唐糖下楼,这个时间已经快打样,楼下也没了客人,新来的伙计赵柳生在楼下无趣地望店外,听见他们下楼的响动,机灵地跑到楼梯口,接过朱四九手上的轮椅,麻利地把它挂在马车的后面,他弯着腰,检查了好几遍才确定已经挂妥当。

唐糖在马车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见车夫牛伯还没“开车”,她探出头,才看到那金钗的哥哥赵柳生还在那弄轮椅,她皱了下眉,“行了,柳生,我们先走了,你一会儿看见大掌柜回了说一声,这里事情四九你看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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