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身走到书桌前,上面除了书之外,还有一个亚克力架子,里面镶着一张自己的照片,留着曾经很流行的中分,穿着一身不走寻常路的运动服,露出阳光的笑容。
走到衣橱前,林慕风通过中间的一块大镜子打量起了自己,比起照片中的自己,现在明显成熟了很多,头发变成了板寸,身子板也更加结实了,尤其是左手臂,因为超时间颠勺的原因,明显比右手臂粗了一圈,是厨师界很常见的“麒麟臂”。
“小风!起来没?晚饭好了,下来吃饭了!”
楼下传来熟悉的声音,是母亲正在叫自己吃晚饭。
沿着水泥楼梯来到堂屋,母亲已经将菜都端上了桌子,还有一摞空碗和四双筷子。
在长台上放着一个电饭锅,按照老林家的习惯,都是自己盛自己的饭,吃多吃少自己随意。
这时林慕风的父亲也从厨房间走了出来,一边甩着自己手上的水,一边说道:“小风醒了啊,吃饭吃饭,妈,吃饭了。”
林慕风的爷爷已经去世了,弟弟还在上大学,一家四口人装了饭,围着饭桌坐下。
看着眼前熟悉的四菜一汤,林慕风笑道:“妈,怎么不喊我起来做饭,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三星级酒店的厨师了,也该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林母笑道:“你刚回来,我看你那么累就让你多睡一会,吃饭吃饭,不要嫌弃妈妈做得不好就成了。”
“那哪能呢?妈妈的手艺永远是最棒的!”林慕风赞了一句,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等吃得差不多了,林父放下碗筷说道:“小风啊,现在我们这里发展也不错,要不你就回来开个饭馆得了,你一个人在外面,我们也不放心啊!”
抬头看了看父母有些斑白的头发,林慕风觉得心中有点堵,迟疑道:“让我想想。”
林慕风终于还是留在了老家,他回酒店办理了辞职手续,再请一众同事吃了顿宵夜,便再次回到了老家这个三线小城市。
经过考察,林慕风发现在家乡麻辣小龙虾也是非常流行,但多是粗制滥造之辈,不管是卫生还是味道都比不上他所在的酒店。
于是他便在小城的郊区开了一家小店,主打产品是“风一般的龙虾”和“火一般的龙虾”,其实就是不辣的和辣的龙虾。
他的手艺是真的好,每天晚上五点过后便开始忙碌,一直忙到晚上一两点钟才能够结束。
口碑发酵了一阵子后,甚至还有附近城市的人慕名开车过来,连吃带那一下子干掉三四十斤小龙虾的。
而林慕风也成为了亲戚中的有钱人,房和车都是一路升级,三年时间就达成了开奔驰住别墅的“人生小小小目标”。
老婆也娶了,是个白富美,更是个吃货,经常和小姐妹一起开车一百多公里赶到林慕风的店里吃龙虾。
后来她觉得这样太累了,索性便嫁给了他,还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三年头又给他添了一件小棉袄。
林慕风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他拒绝了所有想要同他合伙开分店的邀请,就守着一间饭店、一个老婆、一双儿女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至于老爹老娘,怎么也不肯从老家的小二楼里面搬出来,也就随他们去了。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一双儿女没有一个想要继承家业的意思,一个做了摄影师,一个做了老师,虽然也都是“师”字辈的,但同厨师还差得远呢。
又是一年夏天,正是吃小龙虾的旺季,等饭店结束了一天的买卖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林慕风送走十几名员工,拿了个小碗盛了点花生,又开了一啤酒,坐到饭店旁的马路牙子上自斟自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