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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节 雨霖铃(1 / 2)

 我手扶着鱼缸沿,克制着自己多年以来而形成的本能,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转身过去看他,关切他。因为只要我还有这个本能,就给了他绝处逢生一般的希望。我实在不希望我们这么多年来的恩恩怨怨,再这样周而复始地再循环下去了。他也累,我也累,还是该了就了了吧。</p>

终于,他勉强将咳嗽声压抑下去了。过了一阵子,他用虽低沉,却饱含着深沉温柔的声音唤了我一声:"熙贞..."</p>

我转过头来,多尔衮正用明亮的眼睛凝视着我,原本苍白的脸上有了一点点血色,只不过这是病态的红晕。这么多年过去,虽然他的外貌上不可避免地比当年沧桑了些,可他看着我的眼神仍旧没有变化,和那一年冬天在朝鲜的汉江之滨,他初遇我时一样,宁静而清澈,仿佛一见了我,他的万丈雄心就可以化作绕指柔情。</p>

人生若只如见时一般,该有多好?当年我和他在雪地邂逅之时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神态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连他当时衣衫上的绣饰都印象深刻,现在闭上眼睛,当年的情景就格外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只不过这许多年过去,他变了,我也变了。他不再温情,我不再爱他,我们只不过是两个已经分道扬镳了的人。从此各走各路,任对方自生自灭,不再关注,不再痴心。</p>

他是个聪明人,懂得适可而止,这也正是他选择放我离开的原因了吧。这样一来,我就不会更加地恨他,恨到遗忘掉我们之间一切曾经美好的过往,曾经温馨的回忆。现在我走,这剩余的一点点回忆,也许还能够得到长久的保存。</p>

所以,你既然决定,又何必不舍呢?</p>

"好了,你我之间,从此概不相欠。皇上也不必想太多,请回吧。"我平静地说道,然后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p>

多尔衮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仿佛只要这样,就能永远地把我的影像储存到他的脑海里一样。因为他知道,从今以后,就再也看不到我了。</p>

我不禁烦躁,隐隐有些恼火,心底里暗暗地骂:现在才知道后悔,晚了,早干什么去了,还不快走?</p>

他终于转身走了。只不过他走得很慢,好像脚步很沉重,或者实在很累一样。从他瘦削的背影中,我似乎能感觉出他此时的悲哀和不舍。我低了头,不想再看。可他即将走出门口时,我终究是忍不住地开口,叫住了他,"皇上。"</p>

他停了脚步,却没有回头。"什么事?"</p>

"你...以后对儿女好些。东鸿毕竟无辜,还是个襁褓里的孩子,就没了额娘,又没了...怪可怜的,你不要为难他...你自己也,保重身体。"说罢,我转过身去,再也不看他。</p>

许久,他"嗯"了一声。接下来,脚步声再次响起,却明显加快了,仿佛很紧张很慌乱,要逃离什么似地,疾步而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殿外,我彻底听不到了。</p>

原来,他真的是我所有痛苦所有烦恼的唯一根源,他一走,我就彻底地轻松下来,不再有任何沉重的情绪了。这一晚,我不但没有失眠,反而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好觉,还做了个好梦。梦里面,东青跪在我面前,抱着我的双腿,将面孔埋在我的膝头,用他往常和我说话时候的语调,欢快而轻松地对我说:"额娘,您不要担心,儿子一定会回来,好好孝敬您的。"</p>

我居然忘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的事实,还慈爱地抚摸着他,问:"你为什么要走,去哪里,要什么时候回来?"</p>

他转身,指着窗外那湛蓝湛蓝的天空,回答:"鸿雁从北向南飞,是为了躲避北方的寒冷;从南往北飞,是为了追逐太阳的温暖。儿子不会去太久的,等到春暖花开,鸿雁归来的时候,您打开东南边的窗子,就看到儿子回来了。"</p>

醒来之后,我的泪水,已然浸透了枕巾。</p>

第二天下午,我收拾好东西,带着阿娣和其他五六个跟了我很多年的宫女们走了。多尔衮派了不少侍卫护送我出宫,并且吩咐他们,不论我去哪里都要把我平平安安地护送到哪里。我究竟要去哪里呢?我现在也不知道。只知道我出了宫,他也就放心了。以后的事情,他管不到,我也不想让他管。从此,我终于自由了。</p>

这一天不是个好天气,阴霾的天空,落雨纷纷,整个世界似乎都被白蒙蒙的雨雾所笼罩了,即使我坐进了马车里,也感觉周围是潮湿的,冷冰冰的。也许事实并非如此,只不过心中如此,看什么都是如此罢了。</p>

果然如我们所约好的一样,他并没有来送我。这样一个潮湿冰冷的天气他的身体很容易不舒服,此时应该在他的寝宫里处理公务,批阅奏折吧。只不过他此时的表现,必然是心不在焉的。</p>

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去吧,反正有一大帮子人伺候他,高高在上,锦衣玉食,没有人敢惹他不痛快,更没有人敢像我一样惹他生气。从此他就是个快乐的单身汉了。哦,不对,也不算这样,他还有都是后宫佳丽,争着抢着想得到他的宠爱呢,他也许会空虚,但绝对不会寂寞,更不会想不开。殉情不过是古老的传言,而为情吃苦也不过是一阵子罢了,等时间久了感情淡却,他就会慢慢地恢复从前的心情,好好地活着,好好地享受每一天。</p>

我小时候不理解为什么我一手养大的小狗,会被父母毫不留情地拉去宰杀了,炖成一大盆香喷喷的肉。他们还往我的碗里夹很多,慈爱地招呼我多吃肉,说这样我将来就长得高高的。面对着碗里的狗肉,我哭了。小孩子永远不会理解大人为什么如此心狠,正如白天永远不懂夜的黑。等自己长大了,才明白了。原来,男人与女人,大人与小孩,在感情方面的确是不同的。作为强者,他们很清楚如何取舍,而不会纠结太久的。</p>

因此,我放下心来,最后看了一眼雨幕中的那熟悉的红墙黄瓦,垂柳宫花,关闭了窗子,下令启行了。</p>

这一去,只怕是天南地北,山水间隔,再不相见了。十七年爱恨纠葛,十七年悲欢离合,终于做出了一个彻底的了结。从十六岁到三十三岁,一个女人最为宝贵的青春年华,最为贞洁的豆蔻情怀,全部交予了他一人。不管他是不是个好男人,好丈夫,可他是个英雄,是个足以让后世人崇敬仰慕的一代雄杰。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犹如烟花一般绚烂到极致,又在瞬间凋零湮灭,消逝无踪,不管怎么说,我经历过了最美,也就无憾了。</p>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英雄美人名,不畏白发生。</p>

忘记他给我的伤害,也忘记他的爱。从此,生不再同衾,死不再同穴。锦水汤汤,与君长诀;天上人间,永不相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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