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煤矿产能较小,但是超产的现象十分严重。
刚才说了,那个中马煤矿,自己的挖完了,还挖人家金盛集团的资源。
但是生态补偿方面却是一点儿不负责任。
不是说交什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吗?那是金盛集团这种守规矩的合法企业才交。
人家直接卖的都是现金,根本都不给你上账。
你汽车来了,交上一堆现金,人家当天晚上就拉走了。
钱拉哪里去了都不知道,你能知道人家产了多少煤?卖了多少煤?
因为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每年将近1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遭到破坏,几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成了采空区。
这些都和北省老板的干法脱不了干系。
当然了,人家来的时候,怀揣的就是“一夜暴富”的梦想,干的就是“玩一票就走”的买卖,还想什么生态补偿?
可别想了。
另外,资源浪费现象也很严重,“猴子吃香蕉,咬一口就扔”的现象十分普遍,哪里资源好采哪里,谁的资源好我采谁的。
你说着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率能好到哪里去!
而唐省要恢复目前的生态,初步预计要花费2000y以上的资金。
第四,扰乱zz生态,漠视权威。
比如一个村办9万吨的小煤矿,你得花个百十来万先把村委会主任给“拿下”,然后让村委会主任给你去做其他的工作。
有个北省老板曾经说过,一年花个四五百万的公关费用根本不多,但是自己得到的更多。
这样,很多村级干部都成了北省老板的“合作者”。
也成为了这种“承包制”能够持续和火热下去的因素之一。
其他的不再多说了,四个“漠视”足以能够说明问题了。
至于什么社会责任之类的,咱们就不要再谈了。
跟上面四条比起来,社会责任在他们眼里就显得更加无足轻重了。
这次的资源整合过程之中,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要全部关闭退出,也就意味这北省老板要彻底退出唐省煤炭市场的圈子了。
没办法,这种制度已经走向了没落,不可否认先期曾经起到过一点带动市场的作用,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根本就不是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因为走到现在,这个办法已经违背了公共权力的让渡论原则。
洛克曾经在《政府论》中提到,在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过着理想自由的生活。
但是由于缺乏权威的公共裁判者,当发生争端或者成员受到伤害时,就出现了无法进行申诉和解决争端的种种不便之处。
于是人们通过定力公共契约,让渡出一部分基本权力,共同形成政府的公共权力。
这个论述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只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必须以全社会的公共目标为基础,以社会共享的公平公义为标准。
公共政策,不应该成为个别少数人,或者少数群体谋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这个叫做“公共政策价值的非公共化”。
所以,目前来说,煤矿承包制已经违背了公共权力的让渡论原则,违背了“公共政策价值”,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应当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
所以,当张小北看到这个《办法》的时候,内心也是欣喜的。
虽然金盛集团并没有在这次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资源。
但是首先保护了自己的资源,第二获得了更加公平公义的竞争环境。
从这两个方面来说,金盛获得的,已经足够丰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