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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咸鱼与梦想(1 / 2)

 王二之是又背着四百两银子回家了。

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这样赚钱呀!王二之是感觉有点儿兴奋。

几天前,他还是一穷二白,手里只有一块散碎的银子。然而现在,他已经有好几百两银子了。短期内,他好像成了一个富翁。

虽然说没有真正的工作,他最后还是会坐吃山空,但是,这几百两银子,已经够他和婶婶好好地过好多年了。

这种挣钱的方法,对还是不对么呢?王二之也不知道。但是他现在需要钱,别人既然用钱来鄙视他,他为什么不可以用实力对那些鄙视他的人打脸回去呢?

你们的银子。我收下了。但是,想鄙视我,你们还不够资格。

不管如何,在任何一个地方,钱都是很重要的。既然有这样的方法,可以让他挣到钱,那么,不管这样好不好,如果有人向他送钱过来,他就伸手笑纳好了。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

想起陆秀的同伴们,在看到陆秀烧掉了自己的诗作时,他们还不服气,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们还一致去询问陆秀到底怎么了。

但是等他们看到自己的那首青玉案时,他们就每一个都像斗败的公鸡一样,不敢再说话了。

想起这些,王二之心里就不那免暗爽。

在这首词面前,陆秀那些人所有人都是渣渣,他们哪一个还有拿得出手的作品?

有人当时就哭了,他们所有人都是乖乖地烧掉了自己的诗作,从此不敢再与他说一句还要再比过的话。

这首词的境界,可能是他们这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他们拿什么去跟王二之比?

就算他们也能够做出十首好词,但是王二之只要拿出这一首,他们的十首,甚至是百首,就都不值一提。

人家这一首,是可以吃一辈子的!

他们最后,甚至连敌视王二之都不敢了。他们凭什么?

王二之比他们高明,这文才,简直可以做他们的师长,他们要敌视王二之,他们还要脸吗?

最后陆秀那些人,是垂头丧气的,把王二之送出了百花楼的大门。红玉那时候还没醒呢!

而绮仙,对这位小公子,已经完全只剩下了仰慕。

收下一片拜服,还有四百两银子,王二之能不高兴吗?

妻妾成群的生活,我又向你靠近一步了。王二之在心里呐喊。

这人生目标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但是,人没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对不对?

王二之觉得自己的理想,还是积极向上的。

“大丈夫不当如是耶?”

他的理想,和这个也是差不多吧!

……

“婶婶,这是四百两银子,望婶婶替我收拾好。”第二天,王二之就把这四百两银子,献给了婶婶柳氏,要她把这些钱收捡好。

其实王二之这么做,是有表明心迹的意思。

他知道婶婶肯定不认为,他现在做的这些事,是正确的。所以,他就把自己忽悠来的钱,都交给婶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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