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哈默尔女士带着那名叫做弗瑞德的警察,从一楼的房间开始搜查,留在大厅里的人,则要被挨个进行盘问。
林默袁坐在一边,她是最后下楼的,前面排着好几个人。等她们一一在那个红发警察那里做完笔录,她已经困得直打哈欠,趴在桌上昏昏欲睡了。
面前的桌子被人敲了几下,林默袁抬起头,对上红发警察的脸。他低着头,阴影中一双灰蓝色的眼睛,慵懒中透着几分锐利。
他在林默袁面前坐下,一条腿随意的架在凳子上。如此仪态,说他是个流氓,大概比说他是个警察,更要令人信服。
林默袁现在生活的这个小镇不大,镇上的人大多彼此熟悉。
而眼前这个,更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叫做利昂,曾是个混混,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做了警察,是警局里有名的刺头。惯用残暴的手段对付嫌疑犯,基本进入审讯室的人,没有一个能好好走出来的。
林默袁借用的这个身体,虽然性格木讷自闭,但对于利昂,还是有所耳闻,以前也曾远远见过他几次。
“姓名、年龄?”利昂开口询问,手中的笔,在指尖旋转起来,看得人眼花缭乱。他的声音略微低沉散漫,完全不像林默袁想象当中警察该有的端正态度。
离的近了,便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尼古丁味道从他身上飘过来。果然,下一秒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软烟盒,从里面抖了一根烟出来。
“我叫珍妮弗·克林特,今年三十一岁,先生。”林默袁一板一眼的回答。
“今天晚上12点到凌晨2点的时间,你都在哪里?有没有人帮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