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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所谓帝国(2 / 2)

其实这些国家的称谓是前面不加一个“大”字的。

只是和人名便于区别为之。比如大唐和唐,大宋和宋。

同一时刻相对应的有,公元前后至4世纪的罗马帝国大秦国,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神圣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大食国,包括倭马亚王朝和阿巴斯王朝。

蒙古帝国,奥斯曼帝国土耳其帝国,萨法维帝国波斯人,莫卧儿帝国,奥地利帝国-奥匈帝国,法兰西帝国,俄罗斯帝国,德意志帝国等。

1871年到1945年明治维新到二战结束存在过的大日本帝国以及1933到1945年存在过的大德意志帝国即德国,在历史定义上也算是一个帝国。

阿黑门尼德王朝同一时期的波斯帝国,也常被视为王朝。毕竟比大流士时代,这个波斯帝国小得不带能看。

古希腊历史著作中一般称波斯君主为皇帝希罗多德的历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等。

广义上的帝国范围要宽泛很多,只要是统治或支配的地域广阔,在国际上或某一地区强盛一时的国家,就可以被称为帝国。通常这些国家只达到狭义上帝国的标准中的一点领土广阔或几点,而且不论政体是否为君主制。这些国家本身一般并不称自己为帝国,而是王国、共和国、联邦、联盟等。

如古希腊的“雅典帝国“,中世纪的“威尼斯帝国“商业,近代的葡萄牙帝国、西班牙帝国、荷兰帝国殖民、大英帝国、大日本帝国明治维新前及二战后等。

历史上有一些规模庞大但统一时间很短,通过短期的军事征服暂时建立起来的国家,如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三世时的马其顿王国亚历山大帝国,加洛林王朝的查理一世在位时的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帝国,也被称为帝国。但严格的说它们都不能达到狭义上的所有四个标准,仍然只是王国。

现代的“帝国”虽然很少有君主制政体的,但实际地位和影响则与古代狭义的帝国没有太大区别。比较著名且被接受的概念有希特勒统治时期的德意志第三帝国、罗纳德里根提出的邪恶帝国苏帝国、被称为新罗马帝国的美帝国。

在欧洲,对国家的诸多定义中,帝国是指一个多民族或多民族国家的集合体,帝国必须是一个庞大的国家政体,它管辖着原界以外的诸多领土,以强大的政治和军事来实现它的君主集权统治。

这些军事强国,其内部文化和民族内涵各自情况都不同。

这与一个由自治国家和人民,自愿组成的广泛国家联邦形成对比。

在东亚,则有以中国皇帝为君主的华夏帝国。

当时的东方历代最高执政政权,我们称为王朝、相对、则称为野。

一般来说,华夏帝国的皇帝自然只有一个,是做为继承天命的天子。

不过也有例外,当中国处于内部分裂的时候,中国可能同时有几个人自称为皇帝如三国时期。然而,这些皇帝之间一般是不能互相承认的,并且当其中的一个皇帝向另一个皇帝称臣的时候,这个皇帝就必须去掉帝号,改称为王。

至少,东方国家传承一个帝国的形式,还需要三个必须的大前提作为依靠,就是要具备顺天而上的天命。

所谓天命所归,君权天授。

西方的帝国皇帝加冕必须得去教廷,否则这皇帝不是正式的。

同样,东方的帝皇登基,事实还得要有传国玉玺,即使没有前朝的,自己也得说有,另外去雕刻一方同样的传国玉玺。

这也是很多朝代,建国时的一种做法。

而且皇帝登基后,事实正统一点的话,还要登泰山封禅。这是华夏民族历来汉民的一个习俗。不然名不正言不顺。

即使大清皇帝也在遵循这个古老习俗,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一个民俗,民情,整个大民族的悠久文化。

其实这都是一种民俗习惯,逐渐演变成的一个民族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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