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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纯属贱人(2 / 2)

下一次我引用托尔斯泰的,巴金的,还有更多人的等着来俊臣,举报

这里很多人,看了并不说话,他们为何不举报,你想过没有,为什么?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但是很多人不懂么?它说践踏,就践踏过来了。

他或许以为这样阴冷的举报,搞我十几次,我就能扛不住,最终就扑街了其实我在几个网站同时出书,月薪过万,你能让我如何扑街?

遑论我在某集团公司有大笔股份,又能如何扑街?我做人很低调,不用这里拉票混饭别人给了我推荐票,很感激,写书回馈他们我人生的心得体会,这是我的一种个人修养问题,如果系我没有问题?那这里谁有问题?

做人,自己不是那个修身的德行,就不要装神龙鬼去碰人家的书。

去恶搞别人,肥大不了你自己。

因此,行事做人看到这里,我们很多人感悟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只是要全勤,没有要其它。

现代社会法律一再强调,不要无端的去攻击它人,即使举报是一种个人权力。

诬陷,诬告,用各种形式侮辱它人,达成诋毁目的,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家(国旗国徽,领导人)形象的,你可以不假思索的去举报。

很多事实,你本身对很多事实的界限,都不清晰就去举报了了。

你势必就是来俊臣。

古代的刑律是保证贵族阶级和其追随者的。

因此,下九流的人,事实侮辱和实施了人身攻击,处罚的刑罚是很严苛的。轻则杖责,重则格杀。

所以,历来人类社会,都鄙视小人行径。

它刑不上大夫,就是保证一个群体的利益。

元朝一个最不得人心的法律就是,它保证元朝的官吏阶级。

它维护色目人的权利,它不保证汉人的权利。

汉人被当街殴打致死,只是官府判下来陪点我们如今所谓的丧葬费。

其余的居然没有了。

那么误工费,医疗费,子女赡养费,想都不要去想。

汉人要是被欺负得反抗了,打了蒙古人,色目人。

轻则被官府派人拿去,一顿大板子痛打,重则罚做苦役终身和流放,不但赔钱还要这样处刑。有的汉人不小心把蒙古人,色目人打死了,公堂上挨打了、赔钱了,最终还要赔上一条命。

这就是封建王朝,所谓的法制和他们所谓的社会管理。

它不被明朝取代,也没有道理。

这世间只有一个公道,在人心。

那些贱人,所有作为,其实是在自己作贱他自己。

事实我们能看到的,好人皮毛未伤。

因此我们焚香净手,开书拾卷,为的是自己的修养能够提升。

那些小人,亦能作贱我们多少?更不要坏了吾辈,求学问道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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