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五人站成一排,似乎什么人都能开一枪,像串冰糖葫芦一样把五个人全都结果了。
可贝拉姆用绳索杀人,并非对枪械一无所知,相反他还曾深入了解研究过。只是后来,感觉用枪杀人没什么乐趣,不如用绳索杀人的刺激大。
而且用绳索把人活活勒死,传出去的震慑力也比枪大,并且便于隐藏证据。
杀完人往腰上一系,或者往头上一缠,谁能想到腰带或者头巾就是杀人工具。
他这才喜欢上用头巾或腰带杀人。
基于对枪械有一定的知识,他知道,子弹进入身体,遇到阻碍,轨道就会改变。
想一枪杀两个人都不是易事,一枪杀五个人更加的不可能!
所以,对方一定是个高手,不然,怎么可能一枪五命。
正想间,传来一声轻脆的响声,似乎是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一下柱子。
贝拉姆连忙瞧去,只见捆绑堂主的头巾已经断了,堂主从柱子上挣脱了下来。
头巾宽大,子弹尖细,他想不通对方如何做到一枪打断头巾的,不过这也证明对方枪法的不凡。
如果对方头两枪打得不是别的地方而是他的脑袋?
贝拉姆吓了一个机灵,连忙趴在地上,喊道:“杀了他们两个,杀了他们两个。”说罢,慢慢往小门处逃去。
没错,他要溜了。
几乎所有人都用上了,才堪堪制住帕克。如今又死了五个,制住帕克都成问题,何况堂主又得脱。
能够成为一堂之主,肯定有些真本事的。纵然没有帕克那么强悍,一个人打个还是不成问题的。
堂主一出手,他的手下立马制不住帕克。两人联手,还真能把图基帮给灭了。
手下人能死,他不能死。有他在,图基帮还能崛起。他死了,图基帮也就完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贝拉姆要牺牲所有手下,只为留下他这座青山。
他爬得很慢,唯恐帕克或者堂主察觉。
堂主邵勇义也不知自己被绑了多长时间,反正他的四肢已经僵硬。
他一边做着伸展运动活动关节,一边怒目四瞪看着,正在像只青蛙一样做着四肢伸出动作的帕克。以及谁也不敢松手,唯恐帕克挣脱的图基帮众。
他胸中憋着一口气!
被自己最喜爱的女人出卖也就算了,特么的还被一个阿三国人出卖,差一点把命送在这些肮脏腌臜的家伙手里。
还有,他是个骄傲的人,这次竟然失手了,麻烦兄弟来救,简直把人丢到姥姥家了。
他要杀了这些肮脏腌臜的家伙,再杀了出卖他的小帮派老大,方消心头之恨!
帕克喊道:“我曹,堂主,你特么的赶紧动手啊,赶快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做准备活动,你以为自己在参加体育比赛啊!”
堂主不急不慢,依然活动着关节。
磨刀不误砍柴功,既然要杀人,就得把关节全部活动开。那样,才能出全力杀人。
他说:“怎么不让大侠出手救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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