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大漠行
黄沙漫漫,旭日东升。
晨曦间传来几声尖锐的鸟鸣,飘荡在这大漠苍穹,为这本应寂寥的黄沙世界添上些许难得的生机。
一行七人,行走于一座座沙丘之上,蜿蜒的沙路暂且留下了他们的些许脚印足迹,然而,大漠的风沙却在他们身后一步步的吞噬其行踪,将一切改变,又将一切复原。这便是大自然的伟力,区区人类,又与之怎相抗衡。
纵然是清晨时分,可沙漠骄阳却没有“懈怠”的意愿,毫无吝惜的释放着炽热的光芒,照耀天地,烘烤大漠的黄沙,乃至是空气。沙漠之夜遗留的阴寒转瞬之间被驱散,再一次化作人间火炉。
穿行大漠,绝非易事。在沙漠的烈日下,若说不生出退却之意,却是假的。只是,风沙掩盖了来时的足迹,已是退无可退,唯有向前慢行。
或许,他们将来到大漠的尽头,望见森林,望见人烟;也或许,他正慢慢步入沙漠的腹地,等待着绝望的深渊。
“已经这么热了?!明明昨天还没有这么夸张的……”小狐狸踉跄几步,又是走不动道了,一时间欲哭无泪。这才刚入清晨,天气已经这般燥热难耐,待到午时岂不是要人性命?
撑不住的,自然不止她一人,同是阴阳颠倒的林峰与约翰,也明显表现出体力不支的倦态。三人本身还算健康的青少年,在体力上虽不比秦昆,可也不至于像今日这般不堪。反倒是一行中唯一的“原装”女孩林婉儿还尚有余力。
“好热啊……”沙漠的可怕直到此时才慢慢显露。
“我,我要喝水……”叶可凡口干舌燥,忙取下随身水壶,拧盖饮水。可舌尖刚刚尝到那份清凉甘爽,却已经滴尽最后的甘凉液体,脸色不由一阵发苦。
在那岩山古洞之中,虽然补充了水源,但所能携带的分量终究是有限的。所幸当初野炊之时,各自都带有大号水壶,加上空掉的矿泉水瓶再行灌满,所带的水也不少。照原本的预算,每个人都有三天的分量,不想,叶可凡一晚上急行军,加之清晨的小片刻,竟已饮尽水源。
叶可凡又可怜巴巴的望向周围的友人,原本被骄阳晒得通红的脸颊,似乎突然更加红艳了。本想给些教训,但见她这幅模样,又实在不忍心。
一行人中,童化最为严重的便是叶可凡,年纪十岁左右的身躯,比其他人更难以经受黄沙世界的万里乾坤。
再瞧瞧同样累似狗的林大美人与金发洋妞,便更提不起责怪的心了。同伴们不过是自幼生活在东南沿海的年轻人,何曾尝过缺水的滋味。
秦昆一身叹息,递过自己的水壶,眼见叶可凡忙不迭的饮水,思量了片刻,转身与众人商议:“要不,我们专门挑晚上、清晨、傍晚的时段赶路,其他时间都尽量休息如何?再这样走下去,我怕咱们都会中暑。”
在沙漠中中暑,其危险程度远胜于缺水,会在无形之中夺人性命。依照叶可凡等人的状况来说,若是在继续前面,怕是用不了多久便会中暑,到时候更是死路一条。
“可是,不继续走下去……”林婉儿欲言又止。确实,在沙漠中多呆一刻,也就多一分危险。
真是进退两难。
黄天阁与徐东旭一瞧三个特殊的女孩儿,虽有皱眉,却并无责怪之意。眼下的状况不得拖延,但友人终究是最重要的,岂能不管。
叶可凡喝饱了水,自然是听到了众人的商议,不由暗恨自己此时此刻的娇弱无力。林峰与约翰亦是满脸尴尬,不想自己已成了累赘。三人只是低着头,也不参与他们的谈话。林美人的脸上泛起愁容,教人怜惜;约翰柔美的金发下,一张小脸面无表情。
“我看,前面有一处乱石堆,我们暂且去哪里避避署吧。”徐东旭言未毕,身子已是不容拒绝般抬手从林峰手中接过她那一袋行李,自顾自的向远处的乱石堆行去。
虽说如释重负,但我们的林美人却愈发羞愧。黄天阁哑然一笑,亦提起约翰的背包,又拉起小狐狸,在约翰千恩万谢中,跟上了徐东旭的步伐。
秦昆一手仗剑,呼出口腔中的热气,扫去心中的些许阴霾,向还愣在原处的林婉儿伸出自己的手,笑道:“婉儿,走吧。”
沉稳的嗓音,似乎又有几分难得的释然。
是啊,这才是朋友,生死之交。少年人如是想道。
林婉儿望着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伸出的手掌儿,心中却突然没来由的泛起一阵苦涩。她明白,眼前的这个男子对自己,自是尽一位友人的情谊。
你还是如此……无声的哭诉,林婉儿强挤出几分淡然微笑,牵起秦昆的手。
………………
以至晌午,炎阳依旧。七位自星河彼岸而来的年轻人,齐齐躲在一处乱石堆的阴影中,妄图避过炽热阳光的暴晒。只是,即便身处阴影中,这温度仍旧是高的惊人。
这片沙漠倒是颇显奇特,明明四周俱是黄沙,又未到荒原,缘何会有这么一处乱石林立的石堆?显然,这并非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小狐狸叶可凡躺在林婉儿的怀里,任她抚摸自己的发丝。难得的机会细心思路来的快,去的更快,眨眼间便抛之脑后。也不知为何,这林婉儿自叶可凡变作这番模样后,就颇喜欢如此抚摸她,莫不是下意识的将其视作小动物不成?
毛茸茸的尾巴自七分裤中不自主的钻出,一摇一晃,惹得约翰盯了许久,恨不得再上前捏一把。
“现在倒觉得,避过正午才是对的。”林婉儿看着巨岩阴影之外,那被阳光烤得好似冒烟般的砂砾,不由一阵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