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丽卡·邹今天起得很早,因为,北源和平为盛要去附近另一座城市视察,那儿原是天狼王室的祖坟所在,所以很有名,叫狼风城,位于天狼河边,有个很不错的水军港,原有天狼水军八千,现在驻防的是北源的二万水军。真是,天狼王室是不是狼的后代?随便取个名字都和狼有关。
邹之所以没等人叫就跟着去是因为狼风有全大陆最有名气的藏书馆,也是名士倍出的地方,有许多天狼国的作家、艺术家、诗人都出身于此,天狼王室对加强自己故居的名望真是费了不少力气。弗雷德丽卡·邹经常自翊自己生命意义是由金钱、美食与书籍组成的,对如此有意义的地方怎么会放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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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的冲突好象没发生过一样,北源还是那副酷样,而邹就更不会费心去想了,
她的心中有点明白,北源对自己绝对有好感,不论是因为自己的才能还是性格,也知道对北源而言才能比血统更重要。而自己也很喜欢北源,不论是相貌,还是与自己相比毫不逊色的能力都强烈地吸引自己。
但是,自己绝对不会不顾一切地爱上北源的,爱情不过就是一个有着合适的心情的人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遇到另一个合适的人而已。
从来不曾把这些作为自己的生活目标,她并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从小学四年级就和男生手牵手,初中、高中都不寂寞,大学也曾和人海誓山盟,绝对属于早熟并多情类型。
只是经多了,看多了,再加上凡事喜欢钻透,性格这么别扭,怎么会对爱情有什么幻想呢?她的心愿只是随心所欲罢了。
北源确实不错,但他的牵绊太多了,这方面一点儿也不像自己,而且,作为王族的他,必然有许多妻子,倒不是对一夫多妻深恶痛绝,而是从来就没想过这种概念,身边老是有一个人她就嫌多了,还得加上他的其它老婆吗?
一直以来,她性格中带有自我虐待的色彩,对完美拚命追求,用尽方法对自己喜欢的人挑三拣四,直到发现对方自己无法忍受的缺点,就开心地将他从心中去掉,恢复自己的自由身,北源的缺点根本不需要她去找,就摆在那儿呢!
而且北源也是那种很会算计的人,身边又有好朋友,好妻子,将来还会的一个强大的国家由他统治,得不到自己也不会觉得很可惜。太理智的人呀,就是不太好!
于是,弗雷德丽卡·邹很开心地游山玩水,根本就不管北源心情如何,也不理平为盛在耳边嘀咕想从她嘴里知道点内情,比如北源的心情为什么不好,她的头发为什么成了银白色等等。到了狼风城就一头钻入书馆藏书室内,北源和平为盛就和官员名流们在书馆大厅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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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室地板上的弗雷德丽卡·邹感觉到有四股强大的气息在自己四周,其中有一股明显较小气息就是那天剌客所有的。没有杀气,应该不是来行剌北源的,而且北源在大厅,这儿只有她一人。他们干什么来的,想弄明白自已为什么会发现剌客吗,那自己可是无可奉告了。
四大高手一到狼风,其中的三位就明确感受到一股强大亲切的精神力的存在,以前也来过这儿,为什么没有感觉到?
追着气息而来,神不知鬼不觉进入警卫森严的书馆,卷风在大厅发现了北源,并不想动手,自从知道自己可能不是天狼山民而是克伦海民后对北源的仇恨就淡多了,必竟人的命运各有不同,而且北源并不象自己梦中的天狼军队一样残暴。人人都是一刀致命,对妇女没有侮辱,没有抢劫钱财,只是夺去了人的生命,
一声叹息,人最宝贵的生命在乱世就如此地不值一提,敌人让自己死得痛快些就要感谢了,可悲的世界,就象地狱一样!自己的力量又怎么阻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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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藏书室,四人惊奇发现那个一头银发的女子,坐在地上看书,卷风叫道:“她就是那个发现我的女孩,没想到他的头发是银色的。”
“果然是染了发的,银龙临死前特意提到头发,不是告诉我们她是银发,而是提醒我们她的后代染了发!
而且,当她的头发染色时,我们感觉不到她的气息,染发剂肯定是用五神草制成的,有先天气息的人藏身在五神草中是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地仁叹道,这个女孩才是我们的同伴吗?
“四位高人既然来到此地,为何不现身一见,”等了半天没人搭理的弗雷德丽卡·邹开腔了。有事就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