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李纲那日不放自己入城逼自己血战一事非常不满,可这并不能减少杨华对李纲的尊敬。换位思考,那日若自己是李纲,身边又是皇帝。在西水门码头被大火烧毁,金兵即将攻进城来的当口,自然是要命龙卫军将缺口堵上。这么一想,杨华也理解了。为将者,当以大局为重,心慈手软要不得。
送杨华出来后,李纲握中杨华的手,叹息一声:“杨华,我知道你一心恢复禁军,可眼前的情形你也上知道的。行营缺兵少粮,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这样,兵你自己去招,我这里出个手续便成。也免得被上头克扣,无法凑够实数。不过,汴梁子弟大多浮糜,不是当兵的好料子。等此间事了,你可去秦凤路招些健儿。”他叹息一声:“杨华,那夜你可怪我?”
杨华心中有些感动,忙道:“李相说哪里话,没得折了末将的草料。相公一心为公,我哪敢有怨言。”
“那就好,那就好。”李纲叹息一声,“兵你自己招,军饷我是拿不出来的,不过,工部制造坊里还有些军器,若你要,我出文让你去选。”
杨华大喜:“如此就多谢李相了,末将这就过去看看。”
他现在手头人马不多,可铠甲都因接连大战已经残破。再说,未来战场上,宋军面对的可是金人的铁骑,因为缺马,步兵对上骑兵,几乎没有赢的可能。所以,要想在未来的战场上不至被人一击而溃,只能靠先进的武器装备。
老实说,宋军的步人甲的确精良。可有一点,实在太重了。标准的步人甲重四十九斤,身体弱一些的人一但穿上,连走路都困难。再说,这种铠甲还有一大弱点,太长太大,下摆直接拖到膝盖,如此一来便制约了步兵的机动能力。
最讨厌的是,步人甲固然坚固,大刀砍上去也不过是一个白印,可并不能防穿刺。再说,女真部队中装备了大量比如狼牙棒之类的重武器,被人家直接砸到身上,铠甲就算再坚固,也不顶什么用。
铠甲是一方面,武器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按说,宋军对付敌人骑兵最可靠有效的手段是用重甲士兵压阵,辅以弓弩杀伤。因此,宋军中弓弩手比例极高,已达七成之巨。
可问题是,杨华手头只有五十人,就这点人马再搞多兵种配合毫无必要,反形不成战斗力。还不如弄一个单一的肉搏部队出来。
这五十人可都是见个血的老兵,若给他们坚固的盔甲,合适的武器。一拉上战场,至少是一支可怕的突击部队。
从李纲那里拿了一大叠空白委任状后,杨华急冲冲地跑回院子,准备将众人找拉商量一下该用什么样的武器和什么样的盔甲合适。
刚一回去,头上因为磕磕出的伤口又开始流血。梁红玉见了“哎哟!”一声,忙上前替他换药,一边埋怨,一边说,“古松赶从张邦昌那里过来,说是要请你过去做客。”
“古松总算联系上张邦昌了,却不知为何转了性子?”杨华觉得奇怪。
“现在正过年呢!”梁红玉笑道:“你也知道他和古松是同学,大过年的,两同学虽然身份相差悬殊,可关系却是密切。你又是古松的上司。搂草打兔子,顺便请你过去吃顿饭也属寻常。”
“你才是那只兔子呢!”杨华一笑,心中却有些疑惑,古松和张邦昌同窗聚会,却请自己过去,这事情却显得古怪。
但是,他本就想同张邦昌接触,这么个大好机会摆在面前,自然是不肯放过。<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