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欧阳下了朝,一边儿换朝服,一边看向还裹在被子里不肯出来的媳妇,目光在毫无瑕疵的美腿上流连。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冷风从敞开的窗子里吹入,芷云露在被子外的脚趾一缩,在光滑的锦缎上磨蹭了下,洁白的,透着珍珠光泽的脚,不大不小,脚趾圆润而饱满,指甲是极可爱的粉润颜色,正适合握在手中把玩,欧阳一挑眉,忽然不大想移开视线,眼睛里有一点儿偏于温润,却有些热力的光芒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欧阳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常服,慢吞吞坐在床上,和媳妇挤进一个被窝,芷云才睁开眼,伸了伸腰,懒洋洋地抬头盯着自己的丈夫看,阳光在他的脸上镀了一层金色……
欧阳的皮相,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好的,尤其是他睁着一双黑亮的,深不见底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你,只要是女人,就很难不在心里升起一丝涟漪,芷云也同样感觉到麻嗖嗖的电流从脚底直入大脑。
欧阳伸出手,捋了捋芷云的头发,忽然有些感慨地开口道:“其实真没想过,有一天咱们两个会成为一辈子的搭档,总觉得不太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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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低沉而温柔,芷云听得晃神,可一半思维还在运作,本能地就应着他的话,点了点头:“是,我记得以前boss你分配任务的时候,宁愿和医生一起,也不和我一组,你说过,搭档的双方,最好有互补性,不但是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方面,冷静的法师,就应该带一名冲动类肉盾战士,理智谨慎的人,就应该和直觉第一的单纯小动物在一起,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搭档下去……boss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是的,欧阳从来是个冷静理智到残酷的男人,芷云也是,没有冲动,没有过多的情绪,如果不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大概这二人便是好感再多,也很难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亲密。
思绪被自家boss勾搭地开始飘飞,芷云忍不住想起他们在无限的时候遇见的另外一个小队,当时两队的任务有些牵连,在同一个任务世界碰上了,两个小队互相试探了一下,觉得可以合作,便相处了一阵子,不长,也就三个月的工夫,当时,那个小队中就有两个人,一个叫罗风,一个叫白景逸。
罗风的性情温柔,虽然已经是无限世界的老人了,可性子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白了,就是有圣母倾向,对任何人都充满了同情心,永远学不会怀疑,每一次做任务,首先考虑队友的安全,只要有一分可能救人,就决不放弃。
而白景逸不一样,他冷漠寡情的程度,像欧阳和芷云这样的,跟人家比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对任何人甚至是同伴都保持怀疑态度,永远不相信任何智慧生物,见死不救是常事,对除了死人之外的人都充满敌意。
这样的两个人,本没有半点儿相似的地方,也不大可能处得来,可是,他们的队长偏偏把俩人拴在一块儿,要求这两个人以后出任务都要在一起,这估计也是实在没法子了,像白景逸的这样的人,除了罗风之外,根本没法子和别人正常相处,可是偏偏,无限世界只要是任务,那就绝不是孤身一人能够完成的,肯定需要伙伴的支援。
当初芷云遇见这么一对儿极品,眼瞅着他们毫无默契,彼此扯后腿,对同一个问题永远是不同的看法,解决同一件事,用的方式都南辕北辙,就忍不住和队里的伙伴们开玩笑:这两个人肯定在无限撑不了多久,就是不死在任务里,明天也得散伙。
欧阳却摇了摇头,笑得神神秘秘的,拎出一瓶据说能开发人体潜能的药剂跟大家打赌,赌得就是用不了多久,这二位就能成为无限世界的黄金搭档,队里的人当然不信,芷云也不信。
结果,只用了一年不到,罗风和白景逸就成了整个无限世界小有名气的组合,任务完成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七,芷云他们队,一年内任务完成率可才有区区的百分之七十二而已啊。
要知道,这两个人没遇见之前,可都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根本没有半点存在感……
芷云这可怜的姑娘就如此无语地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颗万能胶囊给输出去了,那里面可是存着一座防护力绝对a级的庇护所的,芷云积攒了好久才买下来,从此,芷云再也不和自家boss打赌……
后来,好多人分析这对儿组合,希望能找到合适的搭配方式,可是分析来分析去,说什么都有,这一对搭档,却终究‘绝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