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科幻灵异>余不语>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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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2)

“我等擅自进入这里,望主人家恕罪。俗语道‘贼不走空’,在此先向主人家请示,我等只拿这一块玉,烦请不要为难,”我走上前,食指和中指夹住血玉,真的就被我取出来。

刘俊也不可思议道,“卧槽,这么邪门。”这里不便说太多,让他搭把手,再一次盖上棺椁,随后恭恭敬敬地推出去,随后刘俊再把盗洞完美的掩盖起来。

在回镇的路上,刘俊问我,“其实,老子最讨厌就是你那一副虚伪的模样。咱们就是盗贼,干这个东西,就该收起你的心肠,不过这一次我是真的服你了,说来听听?”

这的估计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我就慢慢道来。

“首先,墓主人也是很惨的,准确说是可怜。他所在的墓地原本算是一个宝地,和其他的地方相比。假坟是为用来聚气,吉气本该顺着地脉集合在真坟之中。

还记得那个山丘吧,这个山丘不是当时存在的,而是后来才有的。白天我们站在山丘上,明显能够感受到风吹来,还有山丘下一条不小的水渠,像是一条丝带从山丘边缠过。

气非自生,所谓气乘风则散,界水而止,想必那水渠也是后来为了农业所挖的,沿用至今。风水风水,原本的宝地就变成了凡地。想来,墓主人非是懂风水之人,而是被江湖所学不精的术士所骗,怕是死后也有怨气。

今日,我和刘俊进去,带入一股生气,算是冲散格局。古语道,不问自取是为贼也,对于死人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

刘俊这个龟儿子听了我的解释之后,反而更加的不屑,竖子不可教也。

我们所得到的那一块血玉价值连城,刘俊是识货的,根据市场来看,这一块玉的价值至少是七位数。盗墓真的暴利,但我们没有出手,是我不肯。

可能是首次倒斗的原因,觉得这块玉有特殊的意义,我把这块玉收在家里香台上,每日有空便会早晚上三炷香。

在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和刘俊干了很多票,的确赚了不少钱。刘俊对于钱没有多少概念,用他的话说,咱是有钱人,不要让别人一眼看出来,但是日子必须要过得自在潇洒,深刻贯透闷声发大财的理念。

他不贪钱,但跟我有矛盾,因为这些年我们赚到的钱,三分之二被我匿名捐出去。他总是觉得,这些钱是我们拼死拼活挣来的,没道理送给别人。

我懒得跟他争,尽管这王八蛋每一次对我辱骂不断,说我败家子,然他从来没有阻止我。知足常乐,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在南京有房有车,不用像狗一样工作还去讨好上司,钱够花,这还不够啊,胡闹!

话说回来,刘俊一直在等我回答,我也很纠结,心中有一丝不安,更何况这些年我早生退隐之意,我想过正常人的简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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