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师兄看了她十秒钟,然后叹了口气问她:“瑾瑜,你有没有听说过不婚族?”
“听说过。”她点头。
任师兄长呼一口气,说:“教授在国外呆的时间太长,受西方思想影响,你就认为他是不婚族就可以了。”
“不婚族这个理由还是比较靠谱儿的,激素那个太牵强了。”她继续点头表示了解,然后拾起刚刚被她随意扔到桌子上的筷子,往厨房走去。
“任师兄,如果必须要结婚,但要结婚的人对自己的结婚对象没什么要求,他能给对方婚姻契约中除了爱以外的所有责任和义务,这个为什么?”重新洗完筷子,她继续问道。
任师兄思考了一下,问她:“奥黛丽赫本演的那个《窈窕淑女》你看过没?”
她点头。
任师兄继续问道:“希金斯教授在他那个大书房唱了一大段给皮克林来着,大意就是女人太麻烦,他宁愿永远一个人什么的,然后结局呢?”
“他爱上了伊莉莎。”她回答道。
“你说的那个案例估计跟这个差不多,不一样的就是西方没有我们传宗接代的思想。”任师兄耸了耸肩膀。
她摇头,表示没听懂。
“愿意结婚,说明不是不婚族,那就是还没开窍呗,有了自己爱的人就会愿意履行婚姻契约的全部义务了。”任师兄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继续说道:“跟你一样没开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