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班选出的前两名同学一个会弹钢琴一个会拉小提琴,班里大部分同学都知道他们的特长所以都没有任何异议。但是最后被选上的那个人真的是因为他太积极努力没有人想要伤他的心。
“老师,”高烨文举着手叫老师。
“怎么了?”
“我会唱歌!我可以上!”
“是吗?”
“是啊,我可以上。”
有别的同学毛遂自荐,但是高烨文的积极和坚持打动了我们在座的所有人,所以最终还是比较顺利地成为了我们班推举的三人之一。
“好,你们三个一会儿放学前去一趟音乐办公室,音乐老师会告诉你们关于这次联欢会的具体安排。”
放学后,高烨文问我最喜欢的歌是什么,我想了想说《好久不见》。
“好,我周一就唱一首《好久不见》,”他点点头,“唱给你听。”
……
一个周末我都在想高烨文唱《好久不见》时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那么希望周末尽早结束。
出院那天高烨文骑车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听过他唱歌,我记着那天我还在心中暗暗拿他和魏亦城比较呢,最终他赢了。我不知道这次元旦联欢会他会不会正常发挥,但是我知道,我现在喜欢的是他,而且他可以唱得很好,所以不管他周三唱成什么样,都是我最喜欢的。
……
周三我早早地就起床了,从来不会迟到的我今天更是比公鸡还要勤快,完全忘记了原本上学的时间。
高烨文一般都是全班最后几名到学校的同学,我等了好久才等到他。他没穿校服,穿得是一身休闲装。黑色牛仔裤,白色球鞋,白色卫衣,蓝色厚外套,还背了一把吉他。很帅,很潇洒,就像是从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那种穿什么都好看的完美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