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他说要带我一起去吃饭,我还是同意了。我就是狠不下心拒绝一个自己这么喜欢的人。
“你看你这么喜欢我干嘛不做我的女朋友?”
“我都已经给你解释了,我需要时间来确定。”
“安目,”他叹了口气,“你太谨慎了。谈恋爱就是喜欢的事儿,我们喜欢了,就谈,不喜欢了,就会分,你不用太紧张。”
“不喜欢了就会分?”我看着他,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嘴角还微微地含着笑,但是桌子下面我紧张地自己抠自己的手,“你什么时候会不喜欢我?”
“我不会不喜欢你的。”他保证,“你也不能不喜欢我了。”
“你不会不喜欢我的?”我追问,偏要再听一遍他的保证,“是吗?”
“是!”他点点头,头发像高粱一样晃了晃。
“我也不会不喜欢你的。”我说,笑了。
我觉得我现在和高烨文一样,都有了像孩子一样的笑容,那么纯真,却又灿烂。这才是真正的高兴和幸福吧。
那天我吃饭的时候米饭老往桌子上掉,因为我一直和高烨文对视着傻笑,看着对方傻笑,自己就会继续傻笑,自己傻笑米饭就会从嘴里掉出来,米饭一掉,对方就也会笑,对方一笑自己也笑。所以我们就一直这样幼稚地循环着停不下来。
我都没发现自己最怕的事情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