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现在感觉很不好,自从触发机关,他记得他们掉到一个深坑了,醒来后一个六人小队就只有他和诺诺和古尔了。
他并不打算叫醒他们,怎么说呢?这个长头发的妹子有点可恶!说了不要帮我非要帮!是不是以为我不行?我战斗了十几年,早就习惯了,队友,累赘而已!
至于这个古尔,威廉姆斯到是有点小触动,明明是危险的地方,动不动就失去生命的地方,却那么的……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说的好听点叫不明世事,难听点叫不知死活!
虽然威廉姆斯一路上没有什么表示,但是对于古尔一直默默的关注,看到他就想起了当初在伊拉克的妹妹。
如果说日本是个不幸之国,那么伊拉克,就是个代表噩梦的城市,在那里的人从来不知道新鲜氧气的味道,终日磨损他们呼吸道的,只有硝烟!
他们并不知道食物其实可以很美味,对于他们来说,充饥就是最大的满足!
对于他们来说,如果食物里没有尘土,那就有些奇怪了!
威廉姆斯就是被抛弃在这片土地上的不幸者,年幼的他忍受寒风酷暑,蹲在沙洞下,终日躲避那无尽的炮弹,在这片代表死亡的深渊,踩着尸体为垫脚石,活了下来!
作为这片土地孤独游魂中的一员,他和他们一样,并没有钱让自己脱离苦海,他只能想尽办法让自己活下来,一位老兵收养了他,教会他生活的技能,教会他在这个小世界活下去的法则——懦弱等于死亡!
老兵带着他来到一片戈壁,这片戈壁是某军团的垃圾场,一些垃圾和吃剩下的食物都会丢到这里,某位好心的勤务兵还偷偷带几个稍微干净的像糍粑一样的拳头大的黄面团,给一些孩子吃,但是他不知道,不知道这片小世界的规则,他走后,小孩子还来不及吃,几位比较高大的壮年人就来到小孩子的面前。
你以为他会留一点给小孩子们么?
相信很多人都猜到答案了,是的,他会!没错,他们会!
不过你们可别以为是他们善良,这些小孩子能存在这里,是有原因的,这些小孩子能博取同情,换来一点口粮,但是他们必须活着,否则勤务兵就不给了,所以他们不能死,但是每次抢走他们手里的白净的面团,只会丢一些从垃圾堆里找的给他们,有的甚至不给,让他们自己再去找。都说什么地方人命像草芥,但是在这片戈壁,人活着真的不如一棵草!
老兵把他带到这里,年幼的威廉姆斯静静的看着周边的人,这里的人满脸污灰,四次寻找可以用的东西,小孩子默默蹲在墙角,低垂着头,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但是威廉姆斯偶然看到了,在他的手里,有一块锋利的石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非常刺眼!
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每次回过头,威廉姆斯看到他们的眼睛时,那灰冷而又嗜血的眼神直射到威廉姆斯的心里,改变着他的眼睛!
老兵是某个军队退休下来的,每个月都会发一点口粮给他,他不需要来这里抢,他只是带着威廉姆斯来到这片戈壁,一边看着人们为食物而打架杀人都有,其他人只是冷眼旁观,思量着自己是否有机会渔翁得利。一边告诉威廉姆斯,在天边的那片高原上生活中一群狼,他们并不算强,比他们强的有狮子,老虎,大象,熊等,他们比狼强过好几倍,但是狮子他们自恃为强者,每次都光明正大的吃狼,以表示实力的碾压,但是狼不一样,你强,他绕行,你病,他会吃你,你睡觉,他会偷袭,你的孩子,他也会毫不顾忌的吃掉,所以,狮子和熊们都绝了种,只有狼活了下来!
老兵每次都带着威廉姆斯来到这片戈壁,狼的故事终日陪伴着他,似乎在等着他长出獠牙和利爪,也化成一头真正的狼!
每一次勤务兵来的时候,看到老兵胸前的勋章,总是毕恭毕敬的递出两个罐头,这在伊拉克是很普遍的,出于对退伍军人的尊重,虽然他们不是一个队伍的。
老兵也不含糊,在别人眼红的眼光中收下了,但是很少有人招惹老兵,因为他们也知道,和兵亲近的,也是兵!
但是食物的诱惑力太大了,而且是罐头!在伊拉克,罐头是只有富贵人家和军队才能享用的起的!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人间美味!
他们也组成了几个团体,把一片戈壁分成几个区,每个发现食物的必须上交三分之一,否则就毒打并抢走。
有个团队就顶上了老兵,准确来说盯上老兵手里的罐头,他们的团长看着老兵有些年迈,外加上罐头的诱惑力太大,想起上一次尝到了一个罐头里的残渣。啊!真是人间美味啊!这次是整整两个,这位团长笑着舔了舔嘴唇。
他走上前来,踢了踢老兵,指了指老兵放在腰间的罐头,然后狞笑着,对着老兵晃了晃拳头。
但是拳头还没晃完,一把军刺就刺进了他的胸膛,鲜血顺着军刺的血槽缓缓低落,老兵用手盖住了他瞪大的眼睛,狠狠的按到地面。
后面的人都惊呆了,按理说他们猜到这位团长可能会吃点苦,或许这位团长都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位老兵,但是他身后站立着二十多号人,手里都拿着木棍和石头,凶狠的目光死死的盯着老兵,警告着老兵不要太过分,他们以为老兵顶多会冷目直视,然后他们就能上纲上线压过来,但是没想到老兵会直接杀人!难道他有自信在二十多号人底下活下来么?
他杀了老大,为老大报仇!人群中不知从哪蹦出这一句,二十多号人愣了一下,之后嗜血又重新充斥在眼睛里,他们握紧手里的武器,对着老兵冲锋了过去。
你们可别以为他们是真的想报仇,他们冲上来不过是为了食物罢了,还有一个原因,老大死了,那么以后谁当老大?如果自荐肯定没人理你,说不定还会打起来,他们需要一个战功来镇压住所有人,而杀了前任老大的人,就是他们的战功,立下战功的人,才有能耐成为老大,其实前任老大对于他们来说,值几个钱?
这种情况老兵并不意外,或许说就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一只脚踩在那位团长的身体上,伴随着一次次调整呼吸,身体干瘪的肌肉像充了气一样膨胀,汗毛直竖,脸色变得通红,一条条青筋仿佛脱缰的野马一样在身体上暴起,欢呼,老兵拿着军刺在手里耍了一个刀花,一股无形的威压四散而开,威廉姆斯感觉很压抑,就好像原本你身边有一头牛,现在这头牛变成了一只老虎,而且张开了眼睛!
老兵直接冲了上去,让别人先动手不是他的风格,而且给别人机会就是不给自己机会,他直冲了上去,对上面前这个有点年轻的人,老兵平静的眼神让这个人有点惶恐,他猜到老兵可能很厉害,但是他必须上,只要杀了老兵就能成为队长,从此衣食无忧,他攥紧手里被磨得很锋利的石头,伴随着一声怒吼,对着老兵狠狠的劈了过去!
老兵并没有后退,他直接迎了上去,伸出一只手抓住那只握着石头的手,那个年轻时顿时一脸痛苦,老兵的手就好像一只鹰爪一样,死死的抓住他手骨的缝隙,手掌疼的快要裂开了!
不过下一刻他就感受不到痛苦了,他嗜血的眼神变得茫然,低下头,一把军刺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的脖子上,鲜血仿佛小溪一样欢快的流出。
老兵轻轻的丢下军刺上的尸体,奔向下一个目标!
听人说高手杀人就好像艺术一样,手里的大刀就好像文人手里的毛笔,游走在敌人之间,飘逸的身法,毛笔挥洒自然,一次次着陆伴随着一条条性命的离世,最后在血泊和尸群之中,高手轻轻摇动,为这幅画做出最后的结尾!
但是根本不是这样,杀人是艺术是只存在小说中的话而已,真实情况要严峻的多!威廉姆斯静静的看着老兵,两条腿爆炸般的挥动,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浅坑,军刺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死死的锁定着敌人的咽喉,并且从未失误失误
过了一会,二十多个人就都倒在地上,围观者迅速的散开,老人坐在那堆尸体上,用还流淌着鲜血的军刺撬开罐头,戳起一块肉,送到嘴里,一边嚼动着,一边回头看着威廉姆斯,看到威廉姆斯只是脸上有些苍白,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老兵转过身来,心里掠过一丝满意。
之后的几天老兵一直在教威廉姆斯搏杀术!不是搏斗而是搏杀!每一招都是为了准确的令对手致死,还用甜枣树的树干给威廉姆斯雕了一个半人多高的人偶,上面记载着那几个部位重击会至晕致死,要威廉姆斯记熟,给了威廉姆斯一个铁锥,要让他达到老兵说哪里他就能立刻准确的刺中。而几个月后威廉姆斯就多了一个任务,就是每天去那片戈壁,用那枚勋章给老兵带两个罐头。
这个任务很简单么?不会,因为找勤务兵要简单,保护住到老兵那里就难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拿着那么好的东西,却只是一个小孩子,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个人盯上他,尽管老兵曾经在这里灭了一个团队,但是他们还是盯上了威廉姆斯,如同老兵故事里的那群狼一样,狠毒而不顾一切。
威廉姆斯很简单的被抢走手里的东西,并遭到一顿毒打,打了一会都走了,威廉姆斯缓缓的爬起来,自己解决饿肚子问题。
他并不是没有反抗过,相反,第一次执行这个任务时他就狠狠的反抗,但是越是反抗别人打的越是用力,有一次甚至打断威廉姆斯三根肋骨,当时他只有十二岁!
这顿毒打让威廉姆斯在床上躺了整整三个月,老兵并没有什么寻仇的表示,只是冷冷的看着威廉姆斯,留下一句话:幼狼决不轻易露出锋利爪牙,一旦露出,就是必胜之时!
直到那一刻威廉姆斯才明白,老兵并不是要把他培养成一匹狼,而是一头带有狼性的老虎!狼是群居动物,需要彼此的守护,但是老虎不需要,它本是万兽之王!他要威廉姆斯拥有狼的本性,和虎的力量!
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只能依靠自己!
恢复之后的威廉姆斯基本整日泡在那只木偶上,其次用木头给自己削了几根木钉,匕首那么长,之后来抢威廉姆斯东西的人基本在五人以上,因为有一次,有一个比威廉姆斯大五岁的人来抢威廉姆斯,威廉姆斯先冷冷的把东西递给他,当那个人伸出手,笑着接下时,并没有注意到威廉姆斯把手伸进口袋,以及片刻后他的胸口里多了一个木钉。
微风吹拂,蓝色的小花静静摇曳。
每次回老兵的家都有一个规定,就是身上不许有任何的伤痕,不许有鲜血,有也不能让人看见,威廉姆斯受伤或杀人后,都在外面逗留到了晚上,一边是为了让伤口好点,碰到时不至于疼的发声,一是找一些长在岩缝里的小花,带回家,因为老兵的家,可能是这片噩梦里,最后的净土了。
回到家,威廉姆斯没有急着进门,而是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灰尘和能不能看到伤口,然后才打开盖子爬了下去。
爬到底部,一条土黄色的甬道,墙上有一个掏出来的壁橱,壁橱的下面也有一个掏出来的空间,用来放鞋,威廉姆斯把鞋脱下来,放到里面,穿上一双打了布丁的旧布鞋,慢慢的向前走去,甬道尽头有两个木门,一个是老兵的房间,威廉姆斯先推开老兵的门,走进去,也就一个面包车那么大的空间,一张床,一张桌子,也就没有什么了,老兵正在床上打盹,呼噜声震得桌子都在颤,威廉姆斯轻轻的把勋章放到桌子上,然后关上门,走了。
其实并不是没人看上老兵的勋章,毕竟有了那个以后基本不愁吃的,有一个五六十人的团队,他们在威廉姆斯出去换东西时也抢过那枚勋章,只不过抢走之后一伙不知道哪的军队就把他们包围住了,拿回勋章之后全部杀掉,然后恭敬的送到老兵面前,因为伊拉克军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偷军人的勋章,意味着对军魂的不敬,无论任何军队,自当震杀!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在伊拉克被广泛的接受,首先因为谁也不想自己退伍后活的不好,其次伊拉克的军人能活到退伍,已经很不容易了!
自此没人再敢抢夺老兵的勋章,不过偶尔打打威廉姆斯还是有的。
威廉姆斯打开另一道门,一开门,一道浓郁的花香就飘散而来,威廉姆斯当场打了一个喷嚏,揉了揉鼻子,走了进来,这个房间相对大一点,两张床,一张桌子,墙角摆满了花盆,花盆里各种鲜花正在对着威廉姆斯笑。这些都是威廉姆斯找来的,一只俏丽的身影如同花精灵般在花朵间舞动。
“哥哥,你回来啦?”她听到了威廉姆斯的脚步声,离开放下手里的一切,飞快的跑到威廉姆斯跟前,用两只手和两只脚死死的抱住威廉姆斯,一脸欣喜的说道。
威廉姆斯笑着揉了揉她的头,然后把手里的花递到小女孩面前,小女孩立刻把威廉姆斯放开了,一把抢过威廉姆斯手里的鲜花,开心的说道:“谢谢哥哥!”
这个女孩是老兵的女儿,比威廉姆斯小两岁,有威廉姆斯脖子那么高,精致的小脸,笑起来两只酒窝弯弯的,就好像天上的月亮,两颗虎牙尖尖的,一头璀璨的银发,随风飘舞,赤着脚四处飞舞。
“你又把头发弄乱了?”威廉姆斯一脸嗔怪的说道。
“没事,反正不是有对我最最最最好的哥哥给我辫嘛!”小女孩俏皮的伸出舌头,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样子。
“你这是求人的样子吗?”威廉姆斯翘起二郎腿,双眼看天。
“好好好,我亲爱滴好哥哥~”小女孩闪到威廉姆斯旁边,抱住威廉姆斯的脸亲个不停。
“停停停……”威廉姆斯投降了,不是怕她,要是老兵看到了还以为他泡他女儿,非得打断他第三条腿不可!
按老兵的性子肯定一脸酒气的骂道“你吃我的,喝我的,还想泡我女儿!看我不揍死你!”
殊不知威廉姆斯是被调戏的一方。
威廉姆斯把小女孩按到身前蹲下,从身边的台子上拿出一和一把梳子,把书递给小女孩,小女孩,接过开开心心的翻看着,威廉姆斯拿着梳子慢慢的梳着,小女孩温顺的一动不动,只是嘴角的满足更浓了。
这把梳子是远方的旅行者来到伊拉克游玩时,来到这个地方售卖物件,当时威廉姆斯带着妹妹出去玩,恰巧看到这把梳子,小女孩爱不释手,在手上摸来摸去不肯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