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入黄昏前,正是夕阳斜下,将落未落之时。
大街上,一个身穿大红锦缎衣袍的壮实女子,正领着个面容木讷的小女娃娃,穿行在人群之中。
“你今日新学,那感触如何?”
“之前是人多,我也不好明说了去……这会儿的话,我倒是得跟你好好挑明了说才行。”
“今日可是有人失手掀了你的头发,随后在班中谣言,说你是个身无完肤的恶人?”
“小姑娘,你得知道,你之身份可不算卑微,今后被人欺侮了去,尽管还以颜色便是。”
“不过都是些米铺酱油坊的公子小姐而已,上不了台面。我都跟小姐问过了,惹出了事来,算不到你头上的。”
“另外……以前可有学习过拳脚功夫?没有?那我就教你一些罢!女子在外,总得需要些伎俩用以防身的。”
“你说你们不住那边了?何时搬的家,为什么小姐这边都不知道?”
一边细碎絮叨,一边寡言少语。
红二似乎是对于李欢欢特别关注,以至于在这会儿……都显得有些唠叨了去。
若是王浩在场,恐怕都会不禁侧目——毕竟在印象之中,这红二可是个寡言少语的主、
她身上的大红锦袍裹得紧实,让她一身肌肉都给崩出了轮廓,让众人看得都有些胆寒发怵。
“你问我为何要对你如此关照?”
这个身材壮士的女子眼中闪过些许的落寞,她紧抿嘴唇,最后抬手掀开盘起的发髻,露出了自己那粗实的后脖颈。
粗黑的皮肤,好似砂纸般的光泽之下,是一道宽长的印痕。
这伤疤从左往右,直跨后脖,足有一小指多长。而李欢欢瞧见了去,亦是不由得露出了些许的惊色。
似是此类的痕迹,她可以说是最熟悉不过了。
“我出身贫寒,家中排行老四,上有三个姐姐,可家父只求男丁以兴家业。故此在我七岁的时候,就印上了这破疤,将我卖予东家换钱。”
当今治下,拿生人做行情的活是上不了台面的。
可深究起来,家仆主管总得有人来当才行。用外人自然放不下心,所以只得是从小‘领’来的,这才能算是养熟了用。
将家中小儿破面以卖,这同样也是个底层人民求活的一个法子。
李欢欢看到了红二脖子后的伤疤,思绪浮动,一向都是毫无表情的面容,此时也是多了些许的变化。
“你……”
“可是未曾想到我会是这般的身份?”
红二咧起了嘴角,她笑得有些腼腆,可这般宽实的体魄,却又给这笑容捎上了三分的憨厚。
“小姑娘,我经历过你这种日子……被人看轻的感觉很不好受。今后我都在书院里头做活,若是你在被人欺侮了去,尽管叫我便是。”
说着,她还伸出手去,轻轻地拍了拍李欢欢的小脑袋。
红二的手掌很宽,皮肤更粗,从体感来说,李欢欢觉得自己就像是被老树蹭了一蹭。
“……谢谢。”
言语之间,二人已经走到了新屋之前。
红二领着李欢欢上前,她抬手,半握成拳,在木门上头哐哐地敲上了几下。不过小会儿,里头传来个熟悉的人声。
“进来。”
二人也不迟疑,抬手就对着木门一推。里头居然没有上锁,只是稍稍用力,就整个都给碰了开来。